偷相机选手翻供引日网友热议:这家伙写剧本呢?
新浪体育讯 在仁川亚运会上,因为偷窃韩国“联合新闻社”记者佳能专业照相机,被韩国警方调查罚款的日本游泳选手富田尚弥在回到国内后翻供。10月30日,富田尚弥的律师国田武二郎向多家报纸媒体表示,富田尚弥是冤罪,富田表示照相机是“一名亚洲系、短发着迷彩服的男子硬塞进自己的包里的。”
《读卖新闻》、《日刊体育》等多家日本媒体都对此进行了报道,韩国《朝鲜日报》、《中央日报》也进行了引述。
实际上在10月2日,也就是仁川亚运会还在进行期间,富田尚弥已经有一次“喊冤”。在被罚款10万日元,偷窃行为记录在案,被害韩国记者表示“因为在亚运期间不希望再关注这类不好的事件”,达成免于刑事起诉协议后,富田尚弥于韩国机场登机前向记者们低头道歉,说,“惹出这么大的乱子实在是对不起,”随后他说,“我没有做。”可具体到底是什么没做?富田尚弥没有对外进一步说明。
据他的律师国田武二郎说,当时在韩国承认盗窃,是因为韩国方面不让富田尚弥回国。作为司法谈判交换,富田在承认盗窃后,被盗窃者表示不再追究后,才能回到日本。国田武二郎还进一步表示,富田尚弥会在11月6日的名古屋召开新闻发布会,进一步解释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对于富田尚弥“冤罪”翻供,在日本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应,毕竟照相机是在9月24日丢失的,25日富田尚弥又参加了比赛,当天晚上警方根据现场的录像认定他的嫌疑,随后又是从他所在的选手村房间,富田尚弥自己的包里翻出来的相机。加上富田尚弥已在韩国承认了盗窃的事实。看起来这一切早已“铁证如山”了。
《报知体育》文章《富田:冤罪 真犯人是短发迷彩服的亚洲人》一文后,一些日本网民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不是说有录像么?那现场录像呢?”
“确实在那种地方偷东西,想来也有点怪,但是没做却被这样冤枉也不生气,怎么想也是很奇怪,说什么短发迷彩有什么用。做没做从一开始就应该表态清楚。虽然媒体也可能胡写,但是多少也应该自己说清楚才是。”
“现在才说这些,是怎么想的,开发布会是有了被爆批的觉悟,想说点什么吧。短发迷彩服亚洲男放进包里的,但是为什么你自己拿到宿舍去呢?大概是觉得不会被发现了也挺好吧。”
“被硬塞进来的,那你放在现场不就完了,为什么照相机会在选手村宿舍被发现?”
“搞得天下尽知,现在才来喊冤,这种辩解不被接受也是当然的事情。在韩国接受调查的时候,已经表示认罪了,已经丧失了一次信用,想来也没什么人会支持他了。就我个人来说,对不住,这个说明怎么听起来怎么像是要逃避责任在撒谎。”
“本人说是冤枉的,再相信他一次,听听他怎么说难道不好么?相信他,也许我们会再次被骗。但是要是真冤枉的,那就拯救了一个被冤枉的好人。”
“政府考虑到这件事情,也应该考虑考虑产经新闻的加藤君啊。”(注:这里指的是日本《产经新闻》首尔分社前社长加藤达也因为散布岁月号沉船惨案期间,韩国总统朴槿惠7个小时“失踪”,暗指朴槿惠不顾及生命,结果遭到韩国警方起诉一事。这名日本网民这样写的意思是指韩国总是冤枉日本人)
“就算是被硬塞进来的,要是看到了,为什么不在现场拿出来,而就那么拿回到宿舍去了?”
“已经在大使馆官员、游泳协会干部在场的情况下,确认了警方的证据,自己也承认了,现在还能翻供?”
“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不在韩国那边说明,为自己辩解呢?不论事实如何,不在正当调查期间进行辩解,现在才来说有什么用。”
“因为不承认就不让出国,感到不安,所以最终承认了。是看到韩国方面对《产经新闻》的处理,所以这样做的吧。但是要是那样的话,为什么不回到国内就马上说呢?舆论也可以为你说话,是脑袋混乱了吧。如果韩国搜查机关恐吓说要再调查的话,你说的也能有信用,但是现在这种情况已经不存在了。”
“在比赛现场白天大胆犯案,监视摄像机留下了影像;队内的领导看了断定是富田的错,在选手村自己的房间找到了照相机;被调查期间全面承认盗窃嫌疑,泳联处罚的时候没有表示不服;说没做之后,已经过了1个月;富田在高中时代就是有名的小偷小摸,富田参加的国内比赛,队友的东西总是在换衣间消失。看到这些,现在才说自己不是真犯人,谁会相信呢?”
“这游泳选手就是脑残,脑袋空空只知道游泳。”
“如果是被硬塞的,为什么带回选手村自己的房间,如果不知道的情况下带回去的,为什么不马上报告?这家伙绝对是撒谎。”(注:这一日文发言的注册名是洪笑日,应该是一位在日朝鲜族,这一发言后的赞成89 反对52)
“看了很多报道,觉得是否是冤案,决定性的证据是那个摄像机的影像,此外,游泳联盟也应该开记者招待会,表明态度。韩国国内确实厌日的感情很严重,希望媒体中立报道。”
“这之前做什么呢?你这家伙在写剧本呢?”
《每日体育》《日本水连困惑:如果韩国检方的判断更改的话,我们也取消处罚》
该文后一些日本网民留言——
“被盗品的照相机是在他的宿舍发现的吧,而且我看报道说,是有监视摄像机的录像的,而且日本大使馆和水连协会的官员都看到这个录像,确认了事实。此外,韩国警方的调查已经都可视化了,进行审讯调查的时候,都应该是有录像和录音的,被调查者是外国人的话,也会给予公派律师,如果觉得是冤罪的话,在韩国法庭上要求公布录像就完了。”
“现在才这么说,不觉得无聊么。”
“这就是日本国民的素质,什么都是人家的错,什么都要事后翻供。”(注:这一条反对30,赞成14,应该也是在日朝鲜族的发言)
《每日体育》文章后的日本网民发言——
“那时候不是马上就承认了么?现在还有什么可说的?”
“就是真没做,现在不承认也迟了,认罪的时候就已经出局了。”
“已经交了罚款,和被害人达成协议,人家已经不起诉了,现在搞什么辩解?难道还能恢复名誉?这发布会的内容只会增加耻辱吧,也就是他自己给自己一个交代,满足了自己而已。”
“谁能相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