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后要去医院血检,他却提前溜了

27.11.2015  08:49

  时间:11月25日 地点:嘉兴秀洲法院

  “我不知道危险驾驶需要抽取血样,也没有交警告诉我要到医院抽取血样,我没有脱逃,我认为自己是无罪的……”小李竭力为自己开脱着,神情中还略带委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今年7月9日凌晨,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嘉兴王江泾一村路段发生追尾事故。之后,张警官带人赶至现场勘查,并对双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交警部门认定,驾驶小汽车的小李负事故全责,且酒精测试结果为139.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
  由于小李受了伤,120救护车将他送到医院急救。然而,当交警尾随120救护车赶到医院,准备对小李进一步抽取血液检测时,小李却不知所终。交警找寻了整幢急诊大楼都没有发现他的踪影,电话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当天下午,小李出现在王江泾交警中队,坦诚自己前一天晚上和朋友在嘉兴吃夜宵,兴起就喝了两瓶冰啤酒,当时觉得很清醒,便驾车回家,没想到会在路上追尾前方的重型半挂车。但他一直强调自己当时并没有喝醉。
  现行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不过,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规定,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但由于事发后交警没有找到小李,当天并没有为他采集血样进行检测。
  不过,《意见》同时又规定,犯罪嫌疑人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式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据此,公诉机关认为小李仍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起诉书还称,小李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逃避侦查机关进行血液酒精浓度检测。但对于这个指控,小李并不认同,“我不知道呼气式酒精检测之后,还要到医院抽血检测。当时医生说缝针不打麻药,我怕疼,就离开了医院,并不是想逃避检测。
  但处理事故的民警出庭作证时表示,在事故现场,他曾明确告诉过小李和重型半挂车驾驶员要到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浓度检测。
  当天的庭审,控辩双方一直围绕小李是否逃避侦查机关进行血液酒精浓度检测等焦点展开辩论。如果这个情节被确认,在量刑上将会从重处罚。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