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恋网红“女友”,花了上百万没见到人

20.07.2016  21:02

  有人说,这是一个看脸的社会。但现实是,光看脸,还真不行。

  去年,在萧山工作的王先生在网上交往过一位“美女”,对方是锥子脸、高鼻梁、白皮肤,属于“网红”标配,令人一见钟情。恋爱数月,他倾其所有,花去上百万,可最后连“女友”的面都没见上……

  故事讲到这里,相信大家都猜到了,“网红”美女是个骗子,他其实是丽水的一位男“老赖”。知道真相的王先生,眼泪都要流下来了。

  昨天,遂昌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并以诈骗罪将汤某判刑。

  “女神”状况特别多

  王先生是丽水松阳人,在萧山一家企业上班。由于平时工作较忙,28岁的他虽然长得一表人才,却依旧是单身。

  2015年5月,王先生通过一个相亲公众号认识了一位“女网友”蓝某。蓝某的头像是一张“网红脸”,令王先生一见倾心。蓝某自称在遂昌一小学做音乐老师,但家人都在杭州,在遂昌只有一位姐夫能偶尔照顾她。王先生听完,顿生怜香惜玉之心,一来二去,两人很快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

  为了多了解“女友”,王先生还加了蓝某“姐夫”和“闺蜜”的QQ、微信。“姐夫”说,想替蓝某父母把把关,约王先生见了面。聊天中,“姐夫”一直夸蓝某独立又能干,嘱咐王先生一定要好好对妹子。“闺蜜”也不停地说蓝某性格好。这下,王先生更是深深地迷恋上了“女友”,对她的要求无不满足。

  交往期间,王先生出手颇为阔绰,平时有事没事就给蓝某发红包。蓝某说到手机坏了、朋友出车祸等事情,问王先生要个几百上千的,他也一一转账。

  2015年5月下旬,蓝某说开车把别人撞了没钱赔,王先生二话不说给她打了6万元。过了一段时间,她又说舞蹈室现在很赚钱,自己的理想是开一间舞蹈室,于是,王先生又想办法替她凑了50多万元本钱。

  这还不止,王先生发现,蓝某这个“女友”什么都好,就是各种状况特别多。2015年6月到9月期间,蓝某以奶奶病重、自己阑尾炎手术、父亲想看看男友的经济能力、脚跳舞受伤等各种理由,陆续从他身上拿走了10万元。

  想见“女友”先见到“姐夫

  钱花得像流水,如果能与女神牵手,王先生倒也心甘情愿,可每次他提出见面,蓝某不是说没时间就是临时有事。两人交往许久,不仅一次面都没见上,王先生打过好多电话,都始终没人接。

  去年端午小长假,蓝某终于答应出来见面,可当王先生兴冲冲地赶到约会地点,蓝某还是没来,出现的是“姐夫”。“姐夫”说,蓝某有急事出门,晚点会联系王先生。王先生左等右等,等到半夜,蓝某终于联系了他,说自己在陪闺蜜打胎,又从王先生手里要走了2.5万元。

  一次次打钱,一次次见不到面,王先生开始起了疑心。

  有一次,他将“姐夫”约出来聊天,留意到“姐夫”的手机上居然登着蓝某“闺蜜”的QQ。更巧合的是,王先生给蓝某发信息的时候,“姐夫”的手机会响起来。再加上“姐夫”随身带着两三个手机,令王先生的疑虑进一步加深。

  截至2015年9月,王先生已陆陆续续给了蓝某110万元左右,他觉得情况不对,开始催债。因为“姐夫”以前说过蓝某的一切开销都由他负责,王先生就向他要钱,而“姐夫”一拖再拖,最后只还了1万元。

  2015年11月5日,王先生到遂昌报警。第二天,一位姓汤的男子在遂昌被警方抓获。

  经过警方调查,初步确定汤某就是与王先生谈恋爱的“蓝某”。

  网上“女神”原来是男“老赖

  29岁的汤某是丽水莲都人,几年前因为欠钱不还,被莲都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成了“老赖”后,汤某的生活处处受限,没钱用了,他想各种办法搞钱。这两年,“网红”开始吃香,汤某就从网上下载了一些“网红”的头像,并通过相亲公众号发送相亲请求,“想加那些男人的微信讨讨红包”,汤某说。

  很快,十几个男性加了汤某,但大部分男性只聊些低俗的话题,只有一个男人每天对他嘘寒问暖,这个人就是王先生。

  为了让身份看起来更真实,汤某借用了朋友蓝某的身份信息办理支付宝和电话卡,又虚构出“姐夫”和“闺蜜”两个虚拟角色,同时和王先生聊天。实际上,蓝某、蓝某姐夫、蓝某闺蜜三人都是由汤某一人扮演。

  得知真相的王先生欲哭无泪,而汤某也没想到会这么顺利骗到钱,骗来的110万余元中,50万元被他用于还外债,40余万元用于购车、10万元用于开店,其余都被挥霍一空。

  庭审中,汤某主动认罪,对犯罪事实和检察机关指控的情节都没有异议。

  遂昌法院认为,汤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其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10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