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远离毒驾 司机毒驾开车冲入西湖

19.04.2016  01:53

  4月17日凌晨两点多,王某驾驶一辆云南牌照的白色凯迪拉克小轿车冲入西湖,杭州市公安局西湖景区分局通报称,这名驾驶员涉嫌无证驾驶,开车前还吸食过冰毒。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已被注销驾驶证人员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属于无证驾驶行为,将依法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毒驾”肇事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严格执行现有法律规定,对“毒驾”始终坚持“零容忍”,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根据《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规章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对发现属于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驾驶证申请;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除依法予以处罚、采取戒毒措施外,注销其驾驶证。

  浙江警方表示,要以禁“酒驾”的决心和手腕,强化“毒驾”治理。紧紧围绕今年G20国际峰会安保工作部署,常态化治理“毒驾”工作。4月15日,在宁波召开的全省公安机关“毒驾”治理工作现场会上,记者获悉,近三年来,浙江共查处“毒驾”141起。截至目前,全省共依法注销吸毒人员驾驶证1.3万余本,依法拒绝340人申领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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