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474万市场主体进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供社会查询

08.07.2015  12:52


  7月8日,浙江省工商局召开企业年报与信息抽查情况实务公示会,向社会通报全省就去年10月1日企业年报公示启动以来至今年6月30日年报截止日的最新情况。截止2015年6月30日统计,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可供社会查询的市场主体已达到474.8万户。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开通以来,受到了社会的极大关注,访问量累计4017万人次,查询量累计2993万人次,平均每个工作日的查询量近8万次。另今年1月和5月开展的即时信息和出资信息抽查结果揭晓,其中即时信息抽查符合规定的企业占抽查企业总数的84.45%,出资信息抽查发现四成公司无任何出资,不规范的企业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强制公示,社会监督与信用约束机制初显威力。

 

  474 万市场主体进入公示系统供社会查询

 

  依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2014年3月1日开始试运行,10月1日起正式运行。通过该系统,社会公众可以自主查询浙江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年报以及其它信息,还包括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等违法失信信息。

  截止2015年6月30日统计,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可供社会查询的市场主体已达到474.8万户,其中在册企业165.3万户,个体工商户303.3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近6.1万户,依法吊销、撤销但未注销的市场主体29.4万户。有2.98万户企业在公示系统上累计公示了近12万条即时信息,包括10万余条股东出资信息、8千余条股权变更信息、7千余条行政许可信息、291条知识产权出质信息和307条行政处罚信息。此外,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还通过该系统公示了2006户企业的6110条股权质押信息,5014户企业的6195条动产抵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数6151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4356条,司法协助信息8条。

  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开通以来,受到了社会的极大关注,访问量累计4017万人次,查询量累计2993万人次,平均每个工作日的查询量近8万次。“从系统受到的广泛关注,可见社会各界对企业信息的高度关注”,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也充分体现了企业信用状况由过去工商一家审查,变成现在由全社会千万只眼睛共同来监督和约束的改革初衷。

 

  即时信息抽查符合规定的企业占比84%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部署,今年1月浙江开展了首次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抽查工作。1月8日的实务公示会上,公开摇号,随机确定了1%比例12702户企业为抽查对象。抽查结果表明,大多数的企业依法公示信息,其中抽查内容全部符合规定的企业共有10727户,占抽查企业总数的84.45%;未按规定公示信息的企业有461户,占抽查企业总数的3.63%;经核查所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有1363户,占抽查   企业总数的10.73%;另有数十户企业存在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拒不配合检查的情况。

  工商部门根据抽查结果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461家企业履行公示义务,指导办理地址变更757户,对无法规范的606户企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

 

  出资信息抽查符合规定的企业占比49%

 

  5月份以来,根据工商总局部署,浙江又开展了出资信息公示情况的定向抽查活动,按照2014年3月1日前设立的公司1%、之后设立的公司4%的抽查比例,全省共抽取16232户公司作为此次定向抽查对象。抽查情况表示,一是公示出资情况正常的14681户,占抽查企业总数的96.5%;发现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出资信息526户,占抽查企业总数的3.2%;发现7户企业在公示出资信息时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二是有891户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不配合核查情节严重的127户,这两类情况占比约6.3%。三是在接受出资情况检查的15214户企业中,全部出资到位的企业共7454户,占接受检查企业户数的48.9%;部分出资企业共1434户,占接受检查企业户数9.4%;未出资企业6326户,占接受检查企业户数的41.6%,也就是说,全部检查公司中将近半数已经全部出资,1成左右已经部分出资,而超过4成的公司在设立登记后没有缴纳出资。根据时间划分,在2014年3月1日登记制度改革之前的企业,出资到位情况较好,达到84.65%。在登记制度改革之后设立的企业出资完全到位的企业户数仅占17.27%。截止检查结束,全省被抽查企业中共有469户企业的出资时间已经到期而未按照章程的约定出资。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工商部门已依法进行后续处理,责令1803户企业履行出资信息公示义务,并对经责令后仍不履行义务的533户企业、对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891户企业以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况的7户企业等三类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对不配合核查情节严重的127户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