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工作将为您的住房“把脉问诊”

17.05.2018  17:14

  城镇房屋特别是老旧房屋的使用安全,事关广大群众人身财产的重大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早在2014年,我省就已经开展了第一次全省城镇既有住宅调查登记工作,共排查出危险住宅房屋19717幢、1289.5万平方米,并于去年完成了城镇危旧房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要求,保障房屋使用安全,根据袁家军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2018年我厅会同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民政、交通、民族宗教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了第二次全省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工作。
  为保障调查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建设厅于5月8日和15日在杭州举办了第二次全省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工作培训班。来自全省各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调查登记相关工作人员共计306人参加了此次专题培训。浙江省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刘兴旺、省城镇房屋安全信息系统开发工程师章征淳分别作了房屋排查专业技术和网络系统操作方面的有关培训。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等有关人员应邀参加培训班。(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供稿  编辑  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