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交通运输局举办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案卷评查工作会议

08.08.2015  06:30
  7月30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案卷评查工作会议在市文化中心308会议室召开。金华市交通运输局法制(行政审批)处处长金谦主持会议,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交通运输直属各单位分管局领导,法制机构负责人以及具体案卷制作人员参加了此次评查会议。此次评查会议共两项议程:一是各单位分四组,每组三个单位进行交叉检查;二是邀请市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处长潘骏骥和婺城公安分局法制大队盛中新警官就案卷制作情况进行授课。
  从交叉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单位案卷的总体质量较好,但是离优秀案卷的标准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行政许可案卷方面,如部分行政许可案卷中具体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未在案卷中记录执法证件号,无法体现其是否具有行政执法资格;部分案卷行政许可决定引用法律依据不完整,没有准确引用到具体条款等。二是行政处罚案卷方面,部分案卷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对认定事实所收集的全部证据形式和证据所要证明的内容进行阐述;送达回证上未写明送达方式;部分案卷行政执法人员收集的证据材料,未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及证明对象等。
  随后,婺城公安分局法制大队盛中新警官介绍了公安部门执法过程、内部监督机制、案卷审核机制以及妨害公务的情形等,对交通运输部门整个执法过程以及案卷制作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婺城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全省爱民模范集体、金华市模范基层单位等各级荣誉31项,记集体三等功一次、集体嘉奖两次,2014年分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执法示范单位。
  如果说盛警官给我们讲解的是案卷制作的基本功的话,那么市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处长潘骏骥则给我们带来的是提高案卷质量的“花招”。潘处长主要从案卷的本身出发,指出了有些案卷虽然符合要求,但总是不够“精致”,容易被当事人钻漏洞。他详细列举了一些情形,使得在场的各位点头称赞,无不感叹潘处长的丰富经验。
  最后金谦处长指出,从现场的反映来看,此次案卷评查,颇为成功,各单位不但清楚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找到了解决的途径,通过这样的评查活动,希望能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执法案卷的质量,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规避可能产生的行政执法风险,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金华市交通运输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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