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人曾随意丢弃过期药 政协委员呼吁完善过期药回收制度

24.01.2016  22:42
省政协委员、致公党省委会秘书长章月燕

            浙江在线1月2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刘永拓 首席编辑/赵洁) 感冒,吃药,病愈,道理很简单。但是,当多余的药品放在家里,时间太长已经过期,该如何处置?这可并不简单。

  处置家庭过期药品,不能随随便便地扔进垃圾桶就转身离开。省政协委员、致公党省委会秘书长章月燕呼吁关注过期药品处置,建议建立起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制度,避免污染、危害。

   超9成人曾随意丢弃过期药品

            造成环境污染

  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当政协委员章月燕谈到这个话题时,记者才意识到以前生活中从未留意“过期药品的处置”,家里存放时间过长而不敢吃的药最后只得扔进垃圾桶,其最终去向确实一无所知。

  对于记者的惊讶,章月燕委员说很正常,表示绝大多数人听到“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会有如此反应。据调查,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其中82.8%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储存过期药品的习惯,90.1%的被调查者有将过期药品随意丢弃的经历。

  早在2005年,浙江就已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工作,2006年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办法》,但多年实践表明,民众主动将过期药品送到回收点的不足一成,超过七成家庭将过期药跟生活垃圾一起扔掉。 

  章月燕说,小小的药片能治病,而过期药处置不当也可能造成大麻烦。在地方上分管过卫生工作的她,特意强调了这一点。

  “过期药品的社会危害性非常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章月燕介绍,过期药品已无药物疗效,甚至产生毒性,如服用会严重危害身体健康;药品多含化学成分,过期药随意放置或抛弃,会污染水源、土壤等;过期药品如果处置不当,流入非法市场,危害病人健康;而过期药品的随意丢弃,也造成医疗资源的极大浪费。

  记者了解到,过期药品买卖这种行为确实存在。浙江日报曾有报道援引药监部门工作人员的说法,药贩子在收购、储存、运输等流通环节中,由于对时间和温度控制不严,会导致大量的药品过期或失效,因此需要更换包装和生产日期。而这些过期药品多数都流入农村市场,一旦被患者服用后果堪忧。

   社区、医院等地设立药品回收箱

            过期药品应集中销毁

  过期药品危害大,必须妥善处置,而目前的现状是随意丢弃的比例很大。章月燕通过调研分析,认为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是宣传不到位,过期药品的危害性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没有“入脑入心”。

  她还觉得《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办法》并不具备强制性,导致落实效果不佳。另外,她认为政府财政支持力度不够,许多回收定点单位由于回收成本大难以坚持下去,而药品监管部门人手不足,定点回收药店管理松散。

      因此,她建议加快推动建立和完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

      章月燕说,要明确责任清单,扩大参与面。将过期药品回收列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责任清单中,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过期药品回收的工作开展及日常监管;可考虑让街道和社区成为药品回收定点单位,规定各地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人民医院、卫生院等单位,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既方便民众投递,也减轻药企药店等单位的成本压力。

  还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地方政府要针对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制定出台有效的激励机制,比如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统一制作回收箱、登记本等设施用具,对企业回购药品费用给予抵税或补贴,对回收工作表现突出的企业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或广告宣传,已回收过期药品销毁经审批后免除处理费用等,鼓励药企、药店和社会组织参与药品定点回收和销毁。同时,加强对过期药品的再利用提取技术的研发工作。     

  此外,结合垃圾回收,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过期药品危害和药品定点回收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识,引导公众养成定期清理但又不随便丢弃过期药的生活习惯。定期集中开展有偿回收或“以旧换新”活动,健全过期药品回收网络,方便公众参与,促进过期药品回收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