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设过期药品回收点548个 基本实现区域全覆盖

28.10.2015  10:02

  昨天上午,在四明大药房宋诏桥店,药师李志娟将回收来的药品放入回收箱。

  药品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为保障市民的用药安全,我市自2004年起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是全国率先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城市之一。

  目前,全市已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点548个,基本实现区域全覆盖。

  专家表示,药品过了有效期,就是劣药,不仅药效会降低,还可能导致药物的毒性增加,可能引发不良副反应,继续使用恐延误病情甚至中毒。

  过期药品可能引发中毒宁波已建立548个过期药品回收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过了有效期,就是劣药,不允许销售。服用恐导致病情延误甚至中毒,随意丢弃,则可能产生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污染。目前过期药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目录》,属重要环境污染源之一。

  专家表示,服用过期药品不仅不能治病,还可能出现副作用,甚至可能危及到生命,因此,建立过期药品终端销毁等制度,促进形成深入社区的常态化回收机制,避免过期药品再流入非法渠道则十分必要。

  记者从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宁波是全国率先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城市之一,早在2004年就开始在镇海区试点,随后在全市全面推广。

  2007年,在全市开展药品安全“两网一规范”活动中,宁波市把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作为药品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目标、方法及药品回收的日常管理。要求在药品回收中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制作回收箱,统一过期药品登记,统一销毁,统一鼓励政策,统一考核与奖励”。随后,各县(市)区相继建立了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制度。当年,在全市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点265个,并在网上进行了公布。

  2010年,市局利用创建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契机,将过期药品回收及管理列入考核评分标准,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内容,药品安全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则纳入了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到目前为止,全市有151个乡镇(街道)通过了县级示范(达标)创建验收考核,35个乡镇(街道)通过了市级示范创建验收考核。

  2011年,结合全市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市局再次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工作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

  据初步统计,至2014年年底,全市设立的主要分布在社区乡村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过期药品回收点共有548个,基本实现全市覆盖,2014年全年共回收过期药品94331盒(瓶),约96万余元。

  药师上门宣传、15分钟步行回收圈我市各地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亮点纷呈

  在开展家庭药品回收工作中,各县(市)区结合实际,通过不断探索试点,呈现出不少精彩亮点,取得了良好效果。

  鄞州区通过药师(医师)走进千户家庭,每月开设“药监开放日”,请社区居民参观,提高居民对家庭过期药品危害性及用安全隐患的认识。目前,鄞州区共有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65个,覆盖了全区所有镇乡、街道,基本建成步行不超过15分钟即可到达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网络。

  在回收点,市民可以看到有统一制作的指示牌、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回收登记簿和管理制度等,并有专人负责。将回收来的过期药品先暂存在于各回收点,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定期集中回收,统一销毁,邀请群众代表全程见证销毁过程,防止二手药再次流入社会。

  2004年以来,鄞州区共回收家庭过期药品22万余盒(瓶),送交人次共计6.5万余人,总价值达150余万,基本实现了过期药品安全可控回收和无害化处理,有效消除家庭用药安全隐患。

  镇海区经过10余年的坚持和探索,先后推出了定期回收过期药品、药店定点回收过期药品等工作模式。近几年,又将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的设置,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特点,实现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规范化、常态化、公益化。截至目前,镇海区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点81个,其中66家设立在医疗单位,15家零售药店,目前已实现全区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属站点全覆盖。

  目前,在江东区的7个街道70多个社区中,按照社区群众的数量、年龄段的比重、用药用量等因素,在药店、医疗机构、社区居委会共设点60余个,基本实现过期药品回收网点全覆盖,建立起了设置合理、方便快捷、运行有效、合理规范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网络。去年,江东回收过期药品2万余盒,货值金额10万余元,避免了过期药品随意丢弃污染环境或流入不法商贩手中。

  慈溪自2007年6月以来,为方便群众就近回收过期药品,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由刚开始的48个增加到现在的434个,实现全市每个行政村(社区)均有“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

  每个回收点确定专人负责过期药品接收、登记、保管,每季度末短信提醒各回收点将回收的过期药品上交市场监管局,每年年底统一对过期药品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2014年慈溪市共回收家庭过期药品2000余盒(瓶),价值约5万元,2015年已回收过期药品776盒,价值约2万元。

  据了解,其他县市区目前也已基本实现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区域全覆盖。

(本文来源: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吴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