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迅速查处非法捕鸟 放飞棕头鸦雀回归自然

15.05.2015  10:38

 

  5月12日下午,淳安县林业局姜家林业中心站接到姜家村护林员姜益金举报有人非法捕鸟后立刻赶赴现场。

  经调查,捕鸟人系在姜家镇文渊狮城项目工地打工的贵州籍工人莫某,鸟笼里共有非法捕获棕头鸦雀7只,发现捕鸟网(长8m 高3m)。根据现场掌握的情况,姜家林业中心站立即与县森林公安局联系。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后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对捕捉棕头鸦雀的涉案人员进行了教育、处罚。最后,姜家林业站工作人员与民警一起将7只活泼可爱的棕头鸦雀放飞自然。

  棕头鸦雀:雀形目,鸦雀科,全长约12厘米。头顶至上背棕红色,上体余部橄榄褐色,翅红棕色,尾暗褐色,喉、胸粉红色,下体余部淡黄褐色。该鸟属于省一般保护动物,常栖息于中海拔的灌丛及林缘地带,分布于自东北至西南一线向东的广大地区,为较常见的留鸟。(淳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