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档案馆迁建工程开创温岭市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先河

10.05.2017  01:33
为切实加强温岭市档案馆迁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和《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温岭市档案局与温岭市利昇档案馆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在切实加强市档案馆迁建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上落实了许多举措。

早在2016年开工建设之时,市档案馆迁建工程就专门成立了工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出《温岭市档案馆迁建工程档案编制办法》等七项制度。同时在工程工地现场建立了综合档案室,安装了最先进的档案密集架,制作并使用《查借阅登记簿》、《利用效果登记簿》、《温湿度记录簿》、《大事记记录簿》等。领导小组建立工程档案验收预立案制度,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并专门配备了专(兼)职档案员,构建了完整的档案管理网络。另外,市档案馆迁建工程还制定了档案工作“三纳入”、档案员“四参加”制度,真正解决了档案工作中所必须的“人、才、物”问题。

温岭市档案馆迁建工程的档案工作正朝着规范、有序、科学管理的方向发展。这种领导重视、舍得投入、规范整理、科学管理的举措在全省重点工程档案的实践中也实属罕见,在温岭市更是独一无二的,开创了温岭市重点工程档案管理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