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转弯遇绿灯要礼让行人吗? 交警蜀黍说:要!

28.12.2014  13:07

  如果你是司机,开着车子准备右转弯,这时右转弯是绿灯,但人行横道上也是绿灯,你会礼让行人吗?

  如果你是行人,遇到这种情况,你是走还是不走呢?

  日前,市民王先生在过马路时就遇到了这个烦恼,他打来电话,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到底应该是车让人,还是人让车?

  “交警蜀黍”告诉我们,这时候,车得让人。这点,你知道吗?

   A记者调查

   路口实录车不让人的情况,有很多

  昨天下午2时市区物华天宝大转盘新城大道路口

  该路口右转弯车辆不受交通信号灯限制,人行横道有红绿灯指示。当人行横道为绿灯时,行人与右转车辆便有了“交集”。

  记者在这个路口站了半个小时,人为数算,从新城大道右转弯进入府西路的车辆约为500辆。并未礼让行人的有61辆,占了十分之一以上。其中,有49辆车减速行驶,而另外12辆车则直接抢在行人前面通过,并未减速。

  昨天下午3时市区人民西路与信河街交叉路口

  该路口车流量大,人流量也很大,这里右转弯车道的信号灯一直显示为绿灯。

  当人行横道信号灯亮起绿灯时,行人三五成群地通过。这时,右转车辆经过斑马线,部分行人会停住脚步,也有行人继续走。这时候,行人就被迫停在车流中,进退不得。最终在交警的帮助下,才通过了人行横道。

  半个小时内,该处有大约800辆右转机动车辆经过人行横道,共有20辆左右的机动车未能礼让行人。其中,未减速的车辆只有4辆,减速后强行通过斑马线的为16辆。

  据交警介绍,这跟路口协警的管理和“礼让行人”的提示牌有很大关系。

   行人妥协我跟车抢速度,我吃亏

  对于不让行的车辆,市民林女士表示,她会选择让行,“如果我跟车辆抢时间,抢速度,肯定是我受伤,划不来。”

  市民陈女士则不这么想,她说:“行人等红灯也难等,而且走得慢,过马路要一段时间,被右转车辆一拦住,绿灯就变成红灯了。”她若遇到右转车辆时,会尽量向司机挥挥手,等司机减速慢行后,再通过斑马线。”

  市民王先生说,起初他以为这些车是在闯红灯,后来看也是绿灯,就弄不清到底该谁让谁。

   司机说法知道是知道,却做不到

  记者采访了6名司机,他们均表示知道斑马线前应该礼让路人,但真正到了实践,只有1名出租车司机礼让行人。

  叶先生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从业十来年。在物华天宝转盘路口,他还未到斑马线时就已经减速,然后刹车等待行人通过。叶先生说,礼让行人是一种文明,自己一直都是这么做的。

  然而张先生也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但他的礼让行人意识没有这么强。他说,自己知道有这条交通法规,平时也会提醒自己遵守,但是一下子没注意,就会忘记。

  在信河街路口,一名驾驶员林先生因为没有礼让行人被交警拦了下来,他觉得自己没错,因为是绿灯,车辆也可以走。

  驾龄已有10年的刘女士则说,她平时都是让行人先通过斑马线,但有时前面行人零零散散地走过,后面跟随的车辆一直在按喇叭,她被催得没有办法才缓缓通过。她说,她曾一直等着行人先通过斑马线,还有行人闯红灯,她一个右转停停走走大概要3分钟,她认为这样做会造成交通拥堵。

  不少驾驶员表示,直行车道会很自觉做到礼让行人,可到了转弯的路口,遇到都是绿灯时,真的不知道该谁让谁。

   B事故案例

   两起事故,都是机动车负全责

  由于这种情况造成了不少车辆与行人“互不相让”,因此,交通事故频现。最近几天,市区就发生了两起此类交通事故——

  案例一:12月22日晚7时,在市区人民西路九山路口,一名中年妇女在斑马线横穿马路时,被一辆小型轿车在右转行驶时撞倒,造成这名中年妇女受伤。

  据交警透露,当时,人行横道显示的是绿灯,而右转车道也没有违反交通信号指示。事故驾驶员称,当时以为自己的车辆能避让过行人,却不料发生了意外。

  案例二:12月23日下午5时许,市区信河街广场路口,一名行人穿过人行横道时,被一辆小型轿车在右转行驶时撞到,行人当场受伤倒地。当时,人行横道与右转弯车道的交通信号灯均显示为绿灯。

  这两起交通事故发生,机动车驾驶员均认为绿灯车辆可以通行,但是交警认定这两起事故均为机动车负全责。

    C交警说法

   转弯遇行人,必须要礼让

  同为绿灯,为什么要机动车负全责?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人员做出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这条规定适用于车辆,同样也适用于行人,换言之,当转弯路口信号灯和斑马线上信号灯为绿灯时,车辆和行人均为放行状态,因此才出现了上述人车交汇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交警表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若斑马线与右转或左转弯车道同为绿灯,有行人在人行横道上行走时,车辆应该减速并停车让行。否则,若造成事故,一般情况下,车辆将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最高罚款200元、记3分。未造成事故的,交警将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此时,也要提醒行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要明明看到交通信号灯已经变为红灯,仍是强行通过,这时候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本文来源:温州晚报     责任编辑:吴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