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买新能源车直接上牌 接下去有望享受补助

22.12.2014  13:28

  纯电动乘用车补助3万元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补助2万元
  买车时按销售价格扣减补助后支付

  上到动辄售价近百万元的特斯拉,下到“平民级别”的众泰康迪和比亚迪,自从杭州实行小客车“限牌”政策以来,新能源汽车就成了炙手可热的话题。原因无他——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无需再参加竞价或摇号,可以直接上牌。
  如今,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除了免除摇号、竞价烦恼之外,有可能还会拿到杭州市的配套补助。《杭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10月14日起公开听证,对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有建议的市民,都可以在市政府网站“网上听证”区域留言。
  财政补助范围是个人、单位用户在杭州购买、上牌且运行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车。
  补助对象是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包括个人用户和法人用户。补助分为新能源汽车补助和充换电设施补助,分别由销售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充换电设施建设单位提出补助申请。
  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时,在国家补助基础上,杭州再给予配套补助,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助后支付,标准为:
  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动专用车(主要是:邮政、物流、环卫等)、燃料电池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给予1:1的配套补助。
  纯电动乘用车给予3万元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给予两万元的补助。其中,微型纯电动汽车(即微公交)补助办法另行制定。
  对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充换电设施实际投资额给予最高不超过20%的补助。
  为了确保消费者切实享受到国家财政补助,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其经销商要严格区分企业销售优惠和政府财政补助,不得将财政补助纳入企业优惠额度,不得以已享受价格优惠等为由拒不兑付补助,不得因财政补助而提高新能源汽车销售、租赁价格。
  上杭州牌照并已领取市财政补助的新能源汽车,在外地营运的,一经查实,将收回已取得的市财政补助资金。
  征求意见稿规定,市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每季申请一次,主要从我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的20%号牌竞价取得的收入中筹集。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本站编辑 陈洪凯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