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漏油了 司机现场当起了“人肉警示牌”

03.05.2016  18:35

  现场照片由高速交警提供

  记者蒋大伟,通讯员于军、吴锦全:4月30日早上8点,朱某驾驶一辆杭州牌照的别克轿车从杭州开到江苏出差去,途经S14杭长高速瓶窑出口不到500米时,发现车子漏油,于是就在高速公路第一车道停了下来。

  车就停在车道上,朱某电话叫来了修理厂的人,修理工开车赶到现场后图方便,直接把车停在朱某的车前,人爬到车底下修车去了。

  看到来往车辆车速很快,朱某有点慌了,就站到车子后面挥手指挥其他车辆避让,正好被巡逻到此的高速交警发现并及时制止。

  交警说,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这里指硬路肩、应急车道或港湾式停车带等)。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警告标志(三角牌)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200步左右)外并报警。

  对于司机朱某和修理工的行为,交警对两车在高速公路车道上停车行为分别给予罚200元、记6分的处罚;对两人在车道上的行为,按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各处罚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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