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男子发动朋友车听歌 路边12辆车被刮伤

11.07.2015  16:15
      昨天下午,27岁的刘某站在温州龙湾法院的被告人席上,后悔地说,如果那晚他没有发动朋友的车子,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

这事,要从去年11月8日说起。

那天,刘某的朋友结婚,他是伴郎。婚礼结束闹完洞房已经是晚上11点多了,朋友们相约准备去KTV玩。但因为另一个朋友袁某有事,刘某只好先在袁某的车上等他。

袁某的车停在龙湾区永兴街道康三村永裕路147号附近的桥边。刘某在车里等到了次日凌晨,袁某都没有回来。有点无聊的他,想在车上听会儿音乐,不会开车的他启动了发动机,打开音乐和空调。可就在开空调的瞬间,刘某不小心拉了车子的手刹,突然,车子开始往后倒并撞上了后面的一辆轿车。

这一撞,让刘某彻底清醒了,他第一个反应是:不管会不会开车,先逃了再说。

刘某启动车子往前开,但才开出300米就发现前方是条死胡同,他只好掉头。待开回案发地点时,被撞车子的车主孙某欲将刘某拦下,面对这样的情形,刘某没有下车,而是继续歪歪扭扭地将车往后倒。

那条路上停着不少车,在刘某倒车的途中,路边的11辆车都被他不同程度地刮伤了。

公诉人说,加上孙某的车,一共有12辆车被刘某刮擦,这些车的损失共计46658元。

法庭上,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刘某供认不讳,但提到车辆赔偿事宜时,刘某说,他没钱赔。

公诉人认为,刘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冲撞他人停放在路边的车辆,其行为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人建议法庭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到4年3个月。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