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绿色生活 建设美丽杭州 杭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张鸿铭

05.06.2015  09:39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今天是第44个世界环境日,也是我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实施后的首个环境日。我国把今年环境日的主题确定为“践行绿色生活”,旨在广泛传播和弘扬绿色生活方式,增强公民建设生态文明的公益意识和责任担当。全体杭州市民与新杭州人都要坚决响应这一号召,崇尚生态文明,积极创造和享受绿色环保的新生活。

践行绿色生活、建设“美丽杭州”,要以转变理念为先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他冀望杭州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样本”。对此,我们要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真正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践行绿色生活、建设“美丽杭州”,要以转型升级为路径。当前,杭州要积极创建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推进“一号工程”,大力发展信息经济、推动智慧应用,加快实现智慧产业化和产业智慧化。努力在电子商务和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前沿领域和关键技术方面取得更大突破,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用生产美促进生态美、保障生活美。

践行绿色生活、建设“美丽杭州”,要以治理环境为要务。要勇于直面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迎难而上,坚定不移地持续打好“治水”、“治气”、“治堵”、“治废”攻坚战,施以“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配套举措,形成一套“组合拳”,加强环境整治、保护和美化、洁化,让这座文化名城重现“清澈的流水、清新的空气、畅通的马路、洁净的街道”美丽画卷。

践行绿色生活、建设“美丽杭州”,要以完善制度为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杭州出台了《“美丽杭州”建设实施纲要(2013-2020年)》、“杭改十条”、“杭法十条”等一系列新的政策举措,把杭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化水平推向了新的阶段、新的高度。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不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淘汰高污染、高排放、高消耗产能,提高环境准入门槛,进一步强化约束机制,切实保障实现可持续的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

践行绿色生活、建设“美丽杭州”,要以公众参与为风尚。建设“美丽杭州”需要广大市民共同参与。要遵循生态文明行为规范,推动生态文明习惯养成,培育生态文明道德文化,成为内化于心的自觉修养和外化于行的自觉行为,逐步在全社会树立起“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美化环境小事做起”、“爱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新风尚。杭州拥有全球最大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正在示范推广垃圾分类和清洁直运。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市民都要踊跃参与进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率先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践行绿色生活。

为山九仞,锲而不舍。生态文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以时不我待的责任,以舍我其谁的担当,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在此,我呼吁全社会立刻行动起来,践行绿色生活、建设美丽家园。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