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父母"逼供"跳楼证清白 "我没有偷!"多次在遗书提及

28.10.2014  07:01

   浙江在线10月28日讯 (今日早报记者 王晨辉) “我女儿伤得很严重……”昨天下午,当记者联系上邵先生时,电话那头的声音里充满着深深的悔恨。

  前天,温州永嘉14岁女孩小珍(化名)在留下遗书后,纵身从5楼跳下。遗书中,女孩委屈地为自己辩解,自己真没有拿家里小店的钱。

  遗书是民警在5楼走廊阳台上发现的。“我没有偷!”是遗书中出现次数最多的四个字,女孩最后用跳楼来证清白。

  记者从永嘉公安了解到,警方初步确定女孩跳楼系意外事件,目前女孩还在抢救中。

   “遗书”中女孩反复辩称自己没有偷钱

  爸妈,你们为什么不相信我,我没有偷,我恨你们为什么不追下去。

  你可以用老手机里的号码查,问那位阿姨我是向她借的还是偷的;你可以去移动公司问,我买完卡之后有没有充过话费……

  我说过这么多谎,现在就算是说真话也没人信了。我想上学,我想上高中。为什么要逼我,我在那本子上说的偷钱都是假的。

  你说我一直在骗你,对,我是在骗你。我没偷钱,我怎么会知道偷了多少钱;我没偷钱,我怎么会知道我什么时候开始偷!……

  不要把店卖掉,因为那里曾经有过我们的回忆。

  这是这封“遗书”的全部内容,短短的200多字,小珍一直在为自己的清白辩解,恨父母没有调查清楚就逼迫自己“招供”。

  在留下这封遗书后,小珍跨出5楼围栏,在继母高女士眼前坠下。

  这幢楼是永嘉县东瓯街道张堡社区的办公楼,小珍父母所开的烟酒副食小店,距这幢楼仅百米。

   曾听到父母在家打骂孩子

  据租住在办公楼5楼的几位培训机构的老师讲,小珍是永嘉瓯北某中学的初三学生,成绩在班里属中等。因为家里常有人来打麻将,邵先生去年专门在办公楼5楼租了个小房间给女儿住。小珍也很听话,遇到问题常会向几位老师请教。

  “上午有人看到她趴在阳台上写东西,没想到会出意外。”一位老师说,小珍当时应该就是在写“遗书”。

  周边居民反映,25日晚上,有人听到邵先生夫妇在家打骂孩子。

  邵先生称,他发现小店收进来的钱时常会少一二十元,认定是女儿动的手脚。25日晚,父女再次发生口角,气愤之下,他抡起了棍子。

  在棍棒教育下,小珍最终“承认”了偷取家中零钱等行为,并根据邵先生的要求,将这些行为逐一写在本子上并签字。

  第二天上午,邵先生看店,高女士在门前洗衣服。女儿出门的时候,只说了声“我出去玩一下”。

  过了一会儿,高女士走到对面的空地上晒衣服,一回头,远远看见女儿正站在社区办公楼5楼阳台边。“我赶紧跑过去,她一看到我靠近,一条腿就迈了出去。我喊她,她也不理我。”

  担心刺激到女儿,高女士最终在楼下几十米外站住,打电话给5楼的住户,希望他们把女儿拉进去。可一直找不到人帮忙,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悲剧发生了。

   孩子父亲拒绝回应此事

  小珍随后被120送往温州市中心医院救治。记者从医院了解到,小珍的伤势很重,颅底多发骨折,颅内水肿,肋骨、骨盆、股骨等多处骨折,肋骨断裂刺伤肺部导致气胸。

  得知女儿出事后,生母戴女士昨天从永嘉上塘赶到了医院,扑在病床前哭成了泪人,她上一次见女儿是在去年暑假。

  此事引发了当地极大反响,有自称知情人的发帖对事情进行了补充说明。

  网友“前世今生”说,他就住在女孩隔壁。平时,继母就虐待她,亲爸也不疼她。前天晚上,女孩被继母亲爸打骂到第二天凌晨2点钟。他还称,这对夫妻经营的店还是个麻将店,很多人都去她家打过麻将,平时扫地洗碗都是孩子。孩子以前很活泼,现在都不太能听到她讲话了。

  昨天,记者电话联系上邵先生时,他不愿意对此事作任何回应。

  昨天下午,永嘉警方作了情况通报,事情发生在10月26日上午9时40分左右,经初步确定,女孩跳楼系意外事件。

  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振良认为,此次事件中,父母通过暴力手段迫使子女违背内心意愿,承认偷钱事实,最终因为其内心屈辱走上跳楼这条路,可以说,在此次事件中,女孩的父母明显监护不力。

  那么,小珍的父母对此事,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赵振良说,从案子现有材料来看,父母最多是道义责任。除非是父母明知子女没偷而冤枉她,最后逼得她跳楼,才有可能构成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