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路桥运管开出首张利用网络无证从事出租车经营罚单

07.09.2015  18:06
  日前,台州市路桥区道路运输管理局一楼的行政处罚窗口前,一男子拿出1万元的处罚款递进窗口,一脸懊悔。该男子赵某因利用网络形式从事无证出租车经营活动,被处以罚款1万元的处罚。
  赵某从2015年6月份开始使用滴滴打车软件赚取运费,共计107单,赚取运费一千多元,但从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8月6日,赵某通过滴滴打车软件,在路桥区香樟湖畔小区北门载客到台州客运南站,并通过软件收取运费,被路桥运管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因其违反了《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路桥区运管局依据条例规定,对赵某处以1万元罚款。(台州路桥区交通运输局 陈伟民 赵薇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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