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全民消费网”传销案主要涉案人员被移送起诉

05.07.2017  12:44

  近日,路桥区市场监管局局查处的“全民消费网”传销大案中涉及的3名犯罪嫌疑人蔡某、王某、陈某因涉嫌组织、领导网络传销活动移送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7年2月17日,路桥区市场监管局局联合公安分局依法对当事人蔡才用等人位于路桥区马铺路946号的“全民消费网”(网址: www.qmxf365.com )推广场所实施检查,当事人在门口和一楼的墙上均标有“全民消费网、台州服务中心”的宣传字样,在一楼和二楼的房间均发现有树形结构人员图表,在二楼的电脑里发现有“全民消费网”会员名单,当事人蔡才用等人涉嫌传销,该局当日予以立案,于2月17日移送公安。
  经路桥区公安分局进一步侦查,当事人在马铺路946号做推广业务,推广方式是吹嘘“全民消费网”是正规的购物网站,是国家认可的,交钱注册成为会员后获得原始股,并通过发展下线获利,实际上该网站未从事销售相关商品,具体的操作及获利方式如下:要加入该网获得原始股身份是需要上一级介绍的,购买7000元可以获得相应7000的“原始股”,介绍一个人加入可以获得2800元分享奖(推荐奖),介绍两个人可以获得对碰奖700元。因涉嫌犯罪,涉案的蔡某、王某等五人被刑事拘留。路桥的上线金华义乌窝点已经撤离,广西南宁总窝点被当地公安侦查端掉,据初步了解此案涉及全国总人数10余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