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开审

26.02.2016  11:26

  昨天,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及违法建筑拆迁纠纷的行政诉讼,原告是杭州萧山区一家器材公司,被告分别为萧山区城管执法局和萧山区人民政府。

  无论原告还是被告都属于萧山区,为啥案子在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呢?原来自2016年1月1日起,该院开始集中管辖杭州市、区(县、县级市)两级政府作为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这也是浙江省首例公开开庭审理的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

  该案涉及到一块面积达3万多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原告起诉称,萧山区城管执法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但公司不服相应处罚,向萧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萧山区人民政府在行政复议决定中维持原处罚。

  但原告对复议结果还是不服,根据管辖规定,将萧山区城管执法局和萧山区人民政府一并起诉到了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庭审期间,原、被告双方就“责令限期拆除”是不是属于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主管单位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还是城管执法局以及涉案建筑是否合理合法等展开辩论。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将择期对该案进行宣判。

  据悉,截至2月23日,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已经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1件,平均每个工作日受理1.3件,收案数量保持高位增长,且案件类型多样,目前已受理的案件包括规划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不履行法定职责等9种类型。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王江桥介绍说,长期以来,由于地方法院的人、财、物的管理受到其所属行政区划的制约,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可能会受到地方政府的影响,这是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中的“瓶颈”问题。

  2012年,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转制后从铁路系统中分离出来,现被指定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其人、财、物的管理也均由市级各相关部门决定,具有天然的跨行政区域的性质,有利于维护司法公平、高效和权威,尽量避免因管辖问题引起公众对法院司法公信力的质疑。

  “作为省内首个跨行政区划法院的审判职责,铁路运输法院将以更为超脱的立场,审理杭州市辖区内由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部分一审行政案件,确保审理依法公正。”王江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