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新监管政策给出过渡期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30.05.2016  11:14

  跨境电商新政按下暂停键,实际上正是创新贸易模式与监管政策之间磨合的体现
  跨境电商从业者应充分利用好政策缓冲期,提前布局商业形态和主营业务,1年后相关行业或将迎来较大调整
  “海关总署的正式文件5月25日下午已下发到各平台。”天猫国际工作人员潘红英告诉记者。这份名为《关于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的监管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全面敲定了有关跨境电商“新政”过渡期政策的执行细节。
  《通知》中明确,从即日到2017年5月11日的1年过渡期内,在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和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继续按照税收新政实施前的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即“一线”进区(货物入境)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正面清单”备注中关于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的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通知》同时规定,在过渡期内,直购模式同样可暂不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正面清单”)备注中有关化妆品、配方奶粉等的首次进口许可证、备案等要求。但新政中关于税率的调整保持不变。
  所谓“通关单”,也就是“入境货物通关单制度”,属于传统一般贸易监管方式,货物在进入中国向国检申报时,除“检疫”环节外,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原产地证、卫生证、销售许可、动植检证、质检报告等文件,获得通关单后才能报关。今年4月7日和15日,财政部先后发布两批“正面清单”,根据规定,清单中的商品“一线”入区,需提供通关单后,才能上架。
  “目前跨境电商平台主营的核心品类化妆品、母婴类商品大多在‘正面清单’中,但获得‘通关单’难度很大,很多品类由此无法在跨境电商平台上销售。”潘红英表示。某跨境电商平台透露,正面清单中有644个税号需要“通关单”,而这644个税号对应的跨境电商品类占到目前跨境电商产品的95%。
  阿里巴巴跨境电商研究院的高红冰坦言,“受限于‘通关单’,跨境电商交易订单大幅度下降,许多商家卖完手里的货就无货可卖。”跨境电商平台网易考拉亦表示,“部分商品清关的效率有所下降”。数据显示,在4月8日至4月15日之间,郑州、深圳、宁波、杭州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进口单量分别比新政前下降70%、61%、62%和65%。
  跨境电商新政按下暂停键,实际上正是创新贸易模式与监管政策之间磨合的体现。河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李忠榜坦言,对于生长发展中的新兴业态,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实现公平,最终回归商业本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张大卫则告诉记者,在过去的1个月中,有关部门对跨境电商平台和商家进行了密集的多轮调研,“认真地倾听业界与市场的意见,针对已经出台的规则做出调整,反应是比较及时的”。
  专家表示,跨境电商从业者应充分利用好政策缓冲期,提前布局商业形态和主营业务,1年后相关行业或将迎来较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