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路”的美发店发来蹊跷短信

28.08.2015  18:00


  日常生活中,不时有美容店、美发店之类突然关门“跑路”的事情发生。可市民陈女士日前遇到的事,却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

  去年下半年,市区一家小有名气的美发店突然关门结业。不少办了卡的消费者充的钱还没用完,却又找不到经营者,只好自认倒霉。陈女士便是其中的一位。今年5月中旬,陈女士突然收到署名是这家美发店的一条手机短信,大致内容是说陈女士是他们美发店的VIP,原VIP会员充值金额可以继续到新址继续使用。

  由于新址对陈女士来说,往来不是很方便,直到7月31日,陈女士才抽空找到了这家店,处理充值卡余额的事。

  一迈入这家店,看到熟悉的店招、熟悉的店员。陈女士心里还是蛮高兴的。可当她提出要美发时,店员的说法泼了她一头冷水。店员告诉她,这家店和原来关门结业的那家店不是同一个老板,她在原来那家店办的卡虽然可以在这家店里使用,但是要额外支付一些现金的。

  短信上不是说迁到新址吗?现在的店址比原来的远了那么多,她还没提出退卡呢?怎么明明卡里还有余额,却还要另付现金?陈女士对此百思不得其解。陈女士对店员的说法不以为然,认定自己占理,决定讨个说法。一番打听之下,陈女士来到了附近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南所调解人员详细听取了陈女士的陈述后,查询了关于原来那家店相关报道及两家店的工商注册登记情况,发现这家店并不是原来那家店变更过来,而是两个不同的市场主体,且原来那家店早已办理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明明是新开的店,怎么说是搬迁新址?又为什么同意顾客使用其他店办的充值卡?带着疑惑,调解人员拨通了这家店的电话。

  电话那头,一名男员工对此进行了解答。原来,现在这家店的大部分员工都来自原来那家店。由于这家店刚开业不久,客源比较少,老板就想到利用原来那家店的资源,多次通过短信方式将店址发给原来那家店的VIP会员,吸引她们来这家店消费。这些顾客过来美发的时候,原来那家店办的卡内还有余额的,可以抵用。但为了维持店内正常开支,新店开张三个月内,要按实际消费金额25%的比例另外收取现金。顾客不急的话,过几天再来消费就可以不用另外付钱了。

  调解人员告诉陈女士,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看来,这家店并没有义务让顾客继续使用之前在那家店办的卡。毕竟两家店并不非延续关系,不存在债权债务方面的继承问题。这家店在开业初期允许顾客有条件地使用那家店的预付卡,在增加人气的同时,也让持有那家店预付卡的顾客得以继续用掉卡内剩下的余额。从这些顾客的角度来看,也未尝不是件好事。既然这家店已经答应过几天再去的话,就不用另付现金,陈女士可以考虑看看。

  陈女士在听了调解人员的分析后,思虑再三,最终同意过段时间再去。

  陈女士的问题算是暂时告了一个段落。可这家店的经营者是怎么获取到那家店的会员信息的?店员所做的承诺是不是缓兵之计,压根就不会免费使用?这些都还是未解之谜。

  8月18日,调解人员来到了这家店,试着解开心中的疑虑。

  该店相关负责人告诉调解人员,那家店突然关门结业后,还拖欠了员工的工资。现在的老板知情后,认为那家店的口碑还是不错的,就和其中一些员工合计后决定,由她出资,重新开个美发店,还是用原来的店招。这些员工就把那家店在用的会员系统直接拿了过来使用。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前来关顾,大伙就想出了,向会员系统中,他们认为属于优质客户的发送短信,就说那家店搬到新址了,吸引他们来消费。等这些顾客来的时候,再向他们解释具体情况。大部分顾客都能理解,偶尔也有陈女士这样的顾客一时不能接受的,他们也不会勉强她在这里消费,只能尽量多做些解释工作,希望取得谅解。至于免费使用这事,他们店也按照预想的,在前段时间推行过。但由于日常开支难以为继,只得在推行了近半个月后,又恢复了之前的方法,另行收取部分现金。

  调解人员当场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消费者个人信息并不可以随意转让他人使用。你们店与之前那家店的都是属于个体经营,由于经营者之间没有通过转让等形式,承继经营性资产,之前那家店的收银设备、会员信息等有形、无形资产都属于那家店的个体经营者个人所有。如果是通过转让等形式承继了经营性资产,也不包括消费者个人信息可以承继,而应由那家店的经营者提前通过张贴公告、电话联系、短信通知等形式,告知消费者个体经营者即将变更,征询已付费会员的同意征得已经付费的会员也就是债权人的同意征得已经付费的会员也就是债权人的同意征得已经付费的会员也就是债权人的同意,并沟通处理好后续事宜。

  之前那家店的工作人员非法向你们提供会员个人信息,已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你们店还存在冒用他人名义、未经消费者许可,向其发放短信等违法行为。你们店应尽快纠正相关违法行为,停止使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

  该店相关经营者听取了调解人员的说法后,倒吸了一口气,感叹道:“原来这样做是违法的。我们还一直以为自己是在做好事呢!我们一定马上改,并会同顾客做好解释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