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四举措”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7.10.2015  10:51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越城区采取“部门强监管、企业抓整改、专家查隐患、政府重督查”等措施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是部门强监管。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隐患和问题,下达执法文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一时难以整改的,上报区政府挂牌督办。

二是专家查隐患。针对危化品、烟花爆竹、加油站等单位专业性强的特点,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对全区危化品储存、经营单位进行“把脉”,逐一开展“诊断式”检查。检查结束后,提供检查报告,并给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是企业抓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企业根据安全生产专家提出的整改建议和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资金、预案、责任人等内容,确保按期按要求完成整改。

    四是政府重督查。区政府每月有重点、分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督查各镇街、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基本做到一月一督查。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部署推进不力,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