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

23.02.2018  16:10

              日前,省政府下文,批复同意《超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超山风景名胜区面积约6.01平方公里(其中核心景区面积约0.64平方公里),外围保护地带面积约3.05平方公里,是以“十里梅花香雪海”为特色,融金石文化于一体,适宜观光休闲、文化体验的城市园林类省级风景名胜区。
              批复函要求杭州市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保护好风景名胜区的自然、人文资源,实现对风景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景城融合发展,使超山风景名胜区成为在风景资源特色、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管理水平、游赏组织服务等方面都达到较高水准的省级风景名胜区。
              《总体规划》是超山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省政府要求,要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抓紧编制景区的详细规划,做好重要景点的设计,完善基础设施配套。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严格保护核心景区和重要景源景点,严禁任何破坏或者随意改变景观和自然环境的活动。要进一步理顺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实现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厅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供稿  编辑    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