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 杭州大批民生新规定开始实施

01.02.2016  12:42

2月1日起,又有一批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新规开始实施,一起来看看吧。

房产广告新规,不得宣传“买房送户口

2月1日起,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施行。规定明确,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金牌月嫂”须至少累计48个月无投诉

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国家标准自2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范,最高级别的“金牌月嫂”,必须取得高级家政服务员、高级育婴师等资格证书,具备48个月以上的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工作经历,至少累计48个月无投诉,可以对产妇进行心理疏导,对新生儿和婴儿进行生活照料及生活保健等。

婚姻登记处不得搭车收费

2月1日起,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开始施行,规范要求,在婚纱摄影、婚庆服务、医疗等机构场所内,不得设置在婚姻登记场所内;婚姻登记处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

医疗设备严禁“带病”工作

2月1日起,《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施行。新办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使用单位建立、执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较高风险医疗器械实现重点监管;可以对医疗器械生产经验企业、维修服务机构进行延伸检查。

十类不文明乘机行为将被“拉黑

2月1日起,《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如果对民航工作人员实施人身攻击或威胁,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等。将被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记录并告知航空公司、中航信等单位,保存期限为一年至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