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开始受理市本级公租房申请

27.05.2015  22:05

  从今天起,市本级公租房开始申请受理,凡是符合2015年市本级公租房准入条件的申请家庭,均可按照受理要求前往各区受理窗口领取表格、提交申请。

图为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公租房受理窗口现场


  今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时间从2015年5月27日起至12月31日止,申请受理程序主要分为领取表格、提交申请、单位(街道社区)公示、单位(街道社区)交件、区级初审、市级审核公示等六个环节。早在受理公告发布前,市住保办集中各区住建局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围绕公租房政策知识、业务审核系统操作流程等方面作了深入讲解,为后期开展受理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今天上午各区窗口就迎来了受理高峰,仅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公租房受理窗口就接待办事群众150余人次、发放表格800余份。”市住保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滨江区、下沙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区等九个城区的市本级公租房申请受理点正全力做好申请受理工作,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合理安排时间前往领取表格,若想要了解公租房政策、申请受理流程等方面信息,可关注局官方微博@杭州住保房管、市住保办官方微博@杭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杭州住保房管”、“杭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进行留言,或直接拨打各区窗口受理点咨询服务电话。

2015年市本级公租房房源分布图(图片来自《钱江晚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受理期内的工作日到户籍或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住建局领取申请表,其余表格均可在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网站“住房保障”栏目中下载。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有无用人单位将对应不同的申请程序。其中,申请人有用人单位的,可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用人单位填写《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专用章)后,在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张贴公示7天,然后由用人单位指定经办人将申请材料和公示材料按户整理后,连同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局;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的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家庭信息按月反馈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由街道社区张贴公示7天后,将公示材料交所在区住建局。
  2015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推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7个,房源4695套。房源分别为彭埠单元884套(一居室522套、两居室362套)、象山人家1983套(一居室1195套、两居室788套)、普德人家902套(一居室712套、两居室190套)、北城铭苑194套(均为一居室)、景冉佳园285套(均为一居室)、都市阳光华苑274套(均为一居室)、都市阳光乐苑173套(均为一居室)。上述房源计划,将根据申请家庭的结构比例适时调整。

 

链接:各区办公(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单位 办公地点 咨询电话

上城区 秋涛路242-2号秋涛发展大厦A楼,上城区新行政服务中心4楼 87926021
下城区 白石巷256号,下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城北体育公园对面) 87896811
西湖区 竞舟路228号,西湖区行政办事服务中心二楼建设窗口 88156313
江干区 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新达城大厦,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 87654172
拱墅区 香积寺路187号,拱墅区住建局一楼办事大厅 85356881
高新开发区 (滨江) 滨江江南大道87号,国土建设大楼810室 87795750
经济技术开发区 (下沙)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600号管委会西楼427室 86911160
西湖风景名胜区 龙井路3-1号,西湖风景名胜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窗口 87179603
杭州大江东产业 集聚区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迎康路28号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办事服务中心二楼56号窗口 82987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