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林业局局长韩柏昌赴柯桥、嵊州开展林业企业安全生产督导

06.07.2017  12:03

  7月4日,绍兴市林业局局长韩柏昌带领市林业局办公室、市木检站工作人员,对嵊州市、柯桥区林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导。

  上午,督察小组先后对嵊州市金辉木业有限公司、嵊州市羲源南鹿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下午,督导小组来到柯桥区平水镇绍兴中禾竹木制品有限公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与公司领导进行了座谈。

  在督导期间,韩柏昌强调,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并指出,林业企业要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林业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从此次督导情况看,两地的林业企业都对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企业经营者安全生产意识较强、经营管理到位、安全设备齐全,同时,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及乡镇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重要性,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狠抓落实,强化安全生产队伍建设,确保安全生产后勤保障,有效防范和遏制了林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绍兴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