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母告四子女赡养不力 巡回法庭进村断“家务事”

07.01.2015  12:08

   浙江在线01月07日讯 对于义乌江东街道下王村80岁的骆老太来说,昨天她的心里肯定不好受。为了自己跟老伴的赡养问题,老两口只能跟四个子女对簿公堂。

  与以往审理赡养纠纷案件不同的是,义乌市法院廿三里法庭考虑到两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决定将该案搬到下王村公开审理。

  昨天早上8时许,廿三里法庭工作人员来到下王村村委会门口布置现场,“临时法庭”简单而不失庄重。还没等到正式开庭,村委会门口就围聚了数百名前来旁听的村民。

  原告骆老太与童大爷是夫妻,老两口育有三儿一女,如今都已成家立业。2007年,下王村进行旧村改造,老两口将自己所享有的54平方米的地基平均分给了三个儿子,当时口头约定老两口的生活费由三个儿子共同负担,由长子和次子提供二室一厅套房供两原告居住或出租收益。但如今,三个儿子都相互推诿。“房子没得住,而且连赡养费也不给。”万般无奈,骆老太只能将子女告上法庭。

  记者从义乌市法院和下王村村委会了解到,骆老太老两口的赡养纠纷由来已久,在村里也不是什么秘密,江东街道、村委会、派出所、法院曾先后出面,多次参与调解,都没有达成一致的赡养协议。

  昨天的庭审现场,争议焦点无非就是“老两口住哪里”和“赡养费怎么给”。骆老太的诉求就两点:一是要求儿女4人从2013年1月1日起每人每年支付生活费4000元;二是要求三个儿子每人提供下王村楼房中二楼的二室一厅套房一套供两原告使用。“住哪里可以抓阄,抓到哪个儿子就在那住到老。”骆老太说,如果不同意抓阄,那么就三家轮流住,每个儿子一年,“另外两套房子的租金给我。”

  对此,三个儿子都有自己的看法。大儿子表示跟父母无法沟通,愿意将房租给父母但不能同住;二儿子说,按照以前的协议约定做;三儿子表示当初的协议约定自己不需要提供住房,至于生活费他会给付。既然三个儿子都是有能力承担父母的住房问题,为什么要闹这样的矛盾呢?这让现场村民一片哗然,纷纷议论:“家里这么多房子,拿一套出来算什么?”村民们表示,骆老太的三个儿子经济条件都不错,“每年光房租就有一二十万元的收入”。

  上午10时36分,经过一小时的庭审,最终双方还是没法达成一致的赡养协议。在征求双方意见后,审判员宣布休庭,让双方再调解一次。由于原被告之间、各被告之间矛盾由来已久、积怨很深,争议较大,庭后双方也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经法官劝说,四被告虽不同意调解,但均表示愿意服从法院判决,廿三里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的这种开庭方式好,既教育了当事人,也教育了我们。”对于昨天的巡回开庭,不少旁听的村民都竖起了大拇指。“现场旁观的每一位村民都是陪审员。”义乌市法院工作人员说,此前针对偏远山区、到法庭不便等实际,义乌市法院曾把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门口的先例,但是在交通便利的市区,这还是第一回。之所以选择该案例,也是希望能起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