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薪”者将尝到法律“辣味”

23.12.2014  15:01
上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甚至受刑事追究   因拖欠50多名民工8万余元工资,老板胡某被仙居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欠着工人工资不给,反而携家眷跑路,企业主方某也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奉化法院判刑。针对年关将至欠薪纠纷高发,浙江法院全面开展企业欠薪案件审判执行活动,一场讨薪集结号已经吹响。
  当前,浙江中小企业面临的生产经营压力普遍较大,欠薪纠纷数量居高不下。今年1至11月,浙江法院共计受理欠薪纠纷1.71万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2.69%,预计元旦、春节期间企业欠薪形势更加严峻。为此,省高院近日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法院高度重视欠薪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诉讼绿色通道”、巡回审判、司法救助等便民利民举措,提高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快捷高效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除了坚持调解先行,引导劳企互谅互让、共渡难关以外,通知还要求全省法院强化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执行措施,组织专项执行活动,提升执行效果。对涉案企业主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刑事责任。
  省高院在通知中明确,健全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欠薪纠纷预警机制以及协同联动处置机制,及时发现重大涉诉纠纷苗头,提前制订应急预案,会同劳动行政等职能部门妥善化解各类敏感性、群体性纠纷。同时加强与行业协会、工会、劳动仲裁等组织的沟通联系,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全覆盖网络,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和劳动仲裁的独特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人力社保、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的查处工作,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同时,省高院还要求各级法院及时梳理分析欠薪纠纷审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机制的健全和完善。积极走访辖区内建筑、制造等欠薪纠纷易发企业,防微杜渐,督促企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推动欠薪纠纷源头治理。积极开展专题法律咨询、典型案例宣传等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教育企业依法用工、农民工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