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查野生动物疫情防控工作

07.02.2020  11:35

  为加强全市野生动物管控,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2月4日至2月5日,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陈伟军,党委委员、纪检组长郭伟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明虎带队到越城区、上虞区开展督查。

  督查组先后到越城区绍兴政鑫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大同昌鹦鹉养殖场和上虞区杭州湾湿地、九六丘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东关街道金鸡山村梅花鹿养殖场,实地检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经营管理和疫情防控情况。检查中,陈伟军要求各级自然资源系统要更加严密细致地做好全市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及生产经营情况的排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加大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和巡护力度,同时叮嘱各驯养繁殖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外来传染源的防范和控制,并做好场所消毒工作,确保野生动物饲料安全,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同时,督察组还详细了解汇总了各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的需求和存在困难。

  据统计,绍兴市共有经合法审批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单位91家,经营利用185家,展演单位3家,收容救护单位4家。疫情发生以来,绍兴市按照省市各级部署,强化野生动物管控和监督检查、加大打击野生动物非法经营行为力度。截至2月5日,全市野生动物保护系统在疫情防控行动中,共出动1273人次,检查场所2101处,发放宣传册1668册,宣传教育5376人,收缴动物无害化处理12只,巡护里程4673公里。接下来,绍兴市将进一步做好全面摸底,细致排查,完善制度,强化保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绍兴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