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息贷款增强林业建设活力 资金稽查确保项目精准落地

04.12.2017  12:05

林业是一棵“大树”,要确保这棵“大树”枝繁叶茂,需要金融活水的浇灌,而林业贴息贷款就是这股活水。

林业贴息贷款政策是一项鼓励引导社会参与林业建设,实现增绿、惠民、富民目标的重要财政扶持政策。近年来,国家每年对林业建设的投入都达千亿元以上。贴息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是充分发挥政府引领作用的重要抓手,能够有效引导银行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进入林业建设领域,增强林业发展的生机和活力。而如何用好监管好项目和资金,林业资金稽查工作成为林业资金落到实处的关键。

当前,我国林业各项改革稳步推进,林业重大工程深入实施,林业资金“蛋糕”不断做大,各项政策逐步落实,初步构建了林业重大工程建设和资金安全运行的制度体系。近年来,国家林业局林业基金管理总站在林业贴息贷款和林业资金稽查工作上,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坚持部门协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取得新进展。

在林业贴息贷款方面,一是贴息政策取得新突破。2016年12月,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含林业贷款贴息在内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首次取消了对林业贷款贴息期限的限定,突破性解决了林业长周期贷款贴息问题。二是协同监管取得新成果。2016年6月,国家林业局联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林业贴息贷款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初步建立起了多部门参与的林业贴息贷款协同监管机制。三是银林合作取得新进展。国家林业局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签署合作协议,引入长期金融资本投入林业建设,创新了林业项目投融资机制。四是贴息贷款项目效益凸显。十八大以来,已扶持林产品加工等项目1961个,创产值近1232亿元,吸纳就业人口45万余人,带动林农增收近120亿元,落实新增林农林业职工小额贴息贷款约131亿元,惠及林农林业职工10万户。

在林业资金稽查工作方面,一是稽查制度不断健全。国家林业局相继出台《林业资金稽查监管年度报告制度(试行)》《国家林业局林业资金稽查工作规定》,对林业资金稽查监管工作作出规定和规范。稽查监管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国目前有24个省级主管部门设置了独立资金稽查机构,专职稽查人员123人,省级以上林业资金稽查监管组织体系基本形成。二是稽查能力建设不断加强。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形式,稽查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同时,正在积极推进林业资金稽查信息系统试点工作,以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稽查效率。三是强化机制创新。不断创新稽查工作机制,实行了局省联动、省市县互动的纵向联动机制,以及部门间、司局间协调联动的横向联动机制。

2013-2016年,国家林业局重点组织开展了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湿地保护工程等多项林业资金的稽查工作,共派出85个稽查工作组,总计306人次,累计2837个工作日,稽查资金总额596.58亿元,占中央对林业投入的15.78%,重点抽查资金66.66亿元,查出违法违规金额1.14亿元,违法违规金额占重点抽查资金额的1.71%,发现问题307项,提出整改建议65条。

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夯实林业现代化建设基础的关键时期。林业贴息贷款将结合《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持续加大对生态建设、林业改革、绿色富民政策产业的贴息支持。强化制度建设,推进建立失信惩戒长效机制及贴息申请“黑名单”制度,研究出台有关贴息贷款管理政策的指导性文件。加强林业资金稽查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上下联动”机制。加大林业资金稽查力度,围绕重点工程、重点资金以及重点单位加大稽查力度。进一步加强林业贴息贷款和林业资金稽查工作的机构建设,同时积极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

吉林省林业厅

利用稽查监管信息系统实现联网实时监管

2015年,吉林省成为全国首个林业资金稽查监管信息系统应用试点省份。目前,省、市、县(区)三级林业主管部门及相关林业单位利用该系统,已完成2011-2016年林业项目财政资金的录入工作,实现了对2011年以来林业项目建设情况及林业财政资金收入支出情况的在线实时监管,林业资金监管效率和质量显著提升,取得预期成果。

一是监管效率显著提高。各县、市将各类数据上传到系统平台,国家级、省级用户根据需要可及时查询各地数据,及时发现和披露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为资金安全提供保障。目前,已实现对9个地市60多个县(市、区)6个年度54项420亿资金的在线实时监管。二是监管质量显著提高。利用该系统,重点对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验收等关键环节和敏感部位进行实时监控,基本实现了项目资金事中、事后监督。三是解决了监管机构人力物力财力不足的难题。在现有监管机构人员设置不变的情况下,实现了对全部项目、资金最大面的监管,大幅降低了监管成本。四是确保了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实地和联网在线实时监管发现的问题,利用该系统对项目单位整改情况实施在线稽查监督,确保了资金安全。五是促进了基层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全省林业项目资金稽查覆盖面不断扩大,稽查力度进一步加强,一些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浙江省林业厅

改革创新 扎实推进贴息贷款和稽查工作

近年来,浙江省林业系统以林业贴息贷款管理和林业资金稽查为抓手,逐步建立健全林业项目监督管理机制。一方面以贴息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推动林业产业发展,带动林农增收致富,另一方面强化林业重点工程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不断适应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

浙江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引入社会审计资源。合理充分地利用中介机构力量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和行业内部资金稽查工作,有效地解决了林业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多、面广、线长的问题,缓解了省级稽查专业力量不足的矛盾,提高了稽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二是整合专业稽查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有资质、社会信誉好、服务水平高的中介机构开展稽查工作,并提出量化要求。林业部门对稽查项目实行质量全过程控制,通过复核、调查等形式对中介机构进行考核。三是构建监管信息平台。积极推进优化林业小额贷款从申贷-贴息-监管全链条管理,打造了一条从林权评估到林权抵押贷款到小额贷款贴息的“一条龙式”服务链。四是壮大惠民担保组织。担保合作社以村为单位,通过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合作协议,以存入农村信用社的风险保证金为社员提供信贷担保,社员为合作社提供反担保,在进行抵押贷款时,信贷调查和评估由担保合作社承担,降低农户融资成本,简化信贷手续。五是创新农村金融模式。通过加强与商业性银行的联系,创新金融产品,解决林农个人融资困难的问题。加强与政策性银行的联系,扩大政策性金融机构服务林农的覆盖面。

福建省林业厅

创新林业小额贴息贷款管理

2008年,福建省被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列入第一批林业小额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扶持省份。“十二五”以来,福建省林业厅持续推进林业小额贴息贷款工作,规范管理,着力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2011-2017年,全省累计落实林业小额贴息贷款79.08亿元,受益农户6.8万户。

福建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密切银林合作。2015年,福建银监局专门出台了进一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年以来,先后与省农信社、省农业发展银行签定合作协议,深化林业金融服务。2017年7月,省政府与国家林业局、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共同推进深化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合作协议》。二是强化部门服务。大力推进林权收储机构建设,探索建立集资产评估、森林保险、林权监管、收购处置、收储兜底“五位一体”的风险防控机制。三是争取扶持政策。2013年起,省级财政对花卉苗木种植、设施设备贷款按年3%的标准给予贴息。对林木收储中心和林业担保机构为林农生产性贷款提供担保的,由省级财政按年度担保额的1.6%给予风险补偿。四是加大政策宣传。通过文件规定、会议培训、实地调研等方式,向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宣传林业小额贴息贷款政策。五是规范资金管理。明确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为林业小额贴息贷款管理责任主体,负责贴息项目的审核把关工作,实施常态化管理,林农在取得贷款后即可到林业部门申请贴息登记。

江西省林业厅

释放政策红利 守住安全底线

江西省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成立了专门的林业财务管理机构,持续推进林业贴息贷款管理和资金稽查工作。2011-2017年,全省实际落实贴息贷款105亿元,中央财政累计贴息2.89亿元。“十二五”以来,累计对全省14个林业项目、438个实施单位、8.5亿元项目资金进行了资金稽查。

在贴息贷款方面的主要做法是,一是主动围绕中心实施项目。通过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引导带动社会力量大力发展工业原料林和木本原料等经济林。大力发展高产油茶等生态富民产业,对省农行开设的“金穗油茶贷”等信贷产品予以贴息。二是严格把好项目管理关口。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江西省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目前正在研究出台《江西省林业贴息管理办法》。统筹利用林业、财政、人行、银监等管理资源,建立了全省林业贴息贷款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三是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连续10年举办全省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管理培训班,培训上千人次。

在资金稽查方面的主要做法为,一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不同项目的不同问题,分类施策,开展重点稽查。二是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对项目事前监督、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的稽查方式,同时积极探索推动林业稽查工作向综合评价更加客观、稽查范围更加全面的项目绩效评价检查。三是维护稽查权威。严格落实违规违纪问题责任追究制,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违规违纪问题严重的单位,实行稽查通报,并商有关部门实行项目资金调控。

云南省林业厅

贷款贴息推动山区农户增收致富

近年来,云南省充分利用国家林业贷款贴息政策,做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推进绿色发展”的林业篇章。

十八大以来,全省实际落实贴息贷款达55.7亿元,年均落实贷款13.9亿元。通过林业贷款贴息项目的实施,拉动社会资金投入林业建设达100亿元以上。年度已投产项目创产值累计超过67亿元,创利税约9亿元,有力促进了云南林业特色产业发展。林业生产已成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和山区群众增收致富的“金山银山”。

云南的主要做法与经验是,一是落实资金配套。2005年以来,省级财政部门持续在预算中安排2%的省级贴息补助资金,十八大以来下达省级贴息补助资金达2.3亿元。二是省级出台政策。出台《云南省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了管理工作。初步建立全省银行贷款征信制度,确保林业贷款真实。建立了贴息资金“省级预拨,州市监管,县级清算,滚动使用”的管理制度,为“据实贴息”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三是实施协同监管。省林业厅与财政厅、相关金融部门加强交流合作,初步建立联动协同监管机制。省财政厅参与贴息贷款相关政策的协调和制订,保障省级贴息足额到位,省农行、省农信社先后与省林业厅签订林业贷款合作协议。四是点面协同发展。通过树典型、现场培训等形式,推动全省面上工作的开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厅

注重深度全面做好林业资金稽查工作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建立和完善林业资金监管工作制度和机制,制定实施了《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稽查工作规定》《宁夏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稽查问责约谈制度》,资金稽查工作质量不断提高。2014年以来,实现了对全区所有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的全覆盖稽查,通过抓稽查促管理,全区林业重点工程和项目资金管理实现同步优化和提升。

宁夏的主要经验做法是,一是坚持组建稽查队伍与培训提高能力相结合。在全区林业系统遴选18名优秀人才组建了林业专项资金稽查专家组。每年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对稽查人员进行工程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培训。二是坚持资金稽查与工程检查相结合。在稽查工作中,聘请1-2名工程管理人员随行,对稽查凭证所延伸的外业工作进行检查,做到内外业相互呼应。与厅机关、各工程对口管理部门积极沟通,准确定性存在的问题。三是坚持查找问题与帮助整改相结合。建立责任制监督整改,把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归类整理,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将责任分解给相关业务部门,并由业务部门负责监督整改。建立销号制落实整改机制,将稽查底稿、稽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细化分类,整理形成电子档案,建档立卡。四是坚持发现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建立省级资金稽查数据库和绩效考核制度,对每年稽查结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进行动态监管,同时对稽查部分指标赋予分值,采取考核打分的办法,对工程实施单位进行绩效评价。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贴息贷款助力林区民生改善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始终高度重视林业贴息贷款工作,有效地发挥了林业贴息贷款工作在加快生态林业建设、提高人民福祉、稳定林区社会、深化国有林业改革等方面的推动作用。

龙江森工总局的主要做法是,一是明确任务,落实领导责任。实行了总局、林业局两级管理模式,制定了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将贴息贷款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体系。二是整章建制,规范贴息工作。配合省财政部门制定了《黑龙江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林业贴息贷款财务管理工作。三是精心谋划,确保扶持目标。指导各单位择优确定职工申报贴息贷款开展的项目,将贴息扶持政策精准落实到林户。四是多措并举,协调落实贷款。积极推进有条件的林业局组建国有独资、合资的小额贷款公司,面向林区职工办理贷款业务。与国家开发银行等23家金融机构展开洽谈对接,签署了森林旅游康养等多个领域金融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授信额度达235亿元。五是严格程序,强化贴息管理。坚持把贷款资金集中用于能够促进林业职工增收的产业项目。坚持阳光操作,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社会的监督。六是技术培训,扩大产业规模。部署各林业局积极举办各类实用新技术培训班,聘请专家学者深入实地指导。七是搭建平台,拓宽发展渠道。成立了全国首个森林旅游景点及森林食品全民营销微信分销平台,截至“十一”期间,平台已实现销售额1600余万元。

江西省安远县

小额贴息贷款惠及千家万户

安远县自2008年被列为中央财政林业小额贴息贷款政策试点县以来,不断健全完善林业贴息贷款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初步探索出一条以财政贴息资金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共同推动林业产业升级、群众脱贫攻坚的绿色发展之路,林业小额贷款贴息管理模式列入《2011中国林业年鉴》,并在全国示范推广。

安远县的主要经验做法是:一是完善支持体系。成立由林业、财政、监察等单位组成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引导金融部门给予林农和果农不用任何抵押,额度为5万-30万元的授信贷款。二是规范项目管理。不断简化项目申报流程,林农只需要参与贷款用途实地验证、贴息资金发放办理两个环节。在各乡镇设立贴息资金发放网点,对当天已登记办理、提供资料信息无误的贴息资金,做到“一天一清”,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贴息资金发放到贴息对象的账户。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出台《安远县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安远县林业贴息资金发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管理。将项目申报过程在电视台和网站上进行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采取“3+1”工作组织模式,在乡镇基层一线就能完成林业贴息申请的全部审核工作。四是拓展实施路径。坚持贴息项目与脱贫攻坚相融合,通过培育壮大林业龙头企业(基地),每年带动近万名贫困群众就业创业。坚持与产业升级相融合,将小额林业贷款贴息项目向符合国家政策支持的林果业、油茶、林产品加工、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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