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民宗系统贯彻“两个条例”工作得到省人大调研组肯定

31.07.2015  18:23

今年1-6月,省人大调研组先后赴嘉兴、绍兴、丽水、湖州、台州、杭州、温州等市及所辖有关市县区,围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省人大调研组认为,我省宗教领域总体呈现稳定的态势,全省各级民宗系统从法规宣传、依法治理、管理格局、制度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法规宣传日益深入。全省各地普遍将宗教法规宣传教育作为贯彻“两个条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依托“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载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二是依法治理稳步推进。以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宗教财产等为依法管理工作重点,积极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和星级场所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宗教事务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是管理格局逐步完善。各市、县(市、区)大都建立了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宗教工作,整合相关工作力量,形成了协同推进宗教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是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各地针对宗教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思路举措,总结实践经验,形成了一批管用有效的制度规范。如杭州市针对宗教领域的安全管理问题,先后制定完善了处置大规模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宗教活动场所等单位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行动方案、重大宗教活动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等,为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宁波市为提高宗教事务管理的制度化水平制定了《宁波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