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的“校车服务公司”假到了家

07.01.2015  11:00
温岭52辆校车被闲置事件”后续 安徽驻台州商会项目负责人汤某昨出庭受审   温岭市城西街道芷胜庄村里,齐刷刷停着52辆崭新校车,因为停放时间长达1年,被长期“撂荒”的校车,甚至还沦为了解决内急的“公厕”……2014年8月末,该事件被媒体曝光后,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事后经调查,这批被闲置的校车,是由安徽驻台州商会项目负责人伪造温岭市教育局的批文后购置的。
  昨天,该负责人汤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在温岭法院受审。

  52辆校车被闲置

  “浙江温岭52辆校车被闲置”事件曝光后,安徽驻台州商会成员张伟曾向媒体表示,商会原本计划在温岭成立一家校车公司,目的是解决民工子弟学校学生的接送难问题,但这个计划后来搁浅了,导致校车被闲置。
  温岭市教育局对此的解释是,早在2013年8月,即这批车辆购买之前,市教育局就已明确告知对方“校车公司不可行”。温岭市教育局认为,当地校车运力已经足够,再成立“校车服务公司”的条件并不成熟。2013年12月,安徽驻台州商会负责人再次找到教育局,要求申报校车许可相关事宜,教育部门也再次做出前述解释。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教育部、浙江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等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细致调查。2014年10月,教育部网站公布了相关调查结果:媒体所报的52辆“校车”并非教育部门购置的校车,而是安徽驻台州商会在没有取得教育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其项目负责人伪造温岭市教育局批文,在温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预登记和注册“温岭市惠民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后购置的。同时,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租赁服务,并不具备校车经营服务的资格。
  2014年8月31日,安徽驻台州商会项目负责人汤某被刑拘。

  批文没拿到就先买车

  昨天,温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汤某涉嫌伪造温岭市教育局文件、公章一案。
  今年30岁的汤某,是温岭泽国一家民工子弟学校的校长。10年前,他从师范院校毕业后,先后在台州温岭、路桥、椒江开办过6所学校。
  2013年4月,汤某成为了安徽驻台州商会的会员。他牵线搭桥,将客车公司浙江区的销售经理介绍给商会。商会认为,温岭民工子弟学校学生较多,成立校车公司有利可图。
  于是,商会的几名负责人向温岭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希望成立“温岭市校车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市场化服务为当地民工子弟学校解决上下学交通问题,但该提议未得到认可。
  随后,汤某联系了办假证人员,花了2000多元,伪造了一份温岭市教育局《关于成立温岭市惠民校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文件,并在文件上加盖了伪造的温岭市教育局公章,并将伪造的文件提供给他人便于采购校车及办理工商登记。
  2013年11月,未获得许可证的52辆校车开进了温岭,但因无法运营,被闲置近1年,经由相关媒体报道成为社会关注热点。

  项目负责人受审

  除了伪造批文购买校车,公诉机关指控汤某的犯罪事实还有一项。
  去年1月,汤某为了方便在温岭松门筹办学校,就在一份《办学申请报告》的结尾,伪造了教育局领导的签字,然后联系办假证人员,伪造了一枚温岭市教育局的印章,加盖在办学申请报告上,并以该报告作为租用办学用房的依据。
  昨天,汤某没有聘请辩护律师,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他也无异议。
  公诉机关认为,汤某与人合伙,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并使用,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定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但鉴于汤某认罪态度较好,公诉机关建议从轻处罚。
  法庭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