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府购买文化服务”探索文化惠民演出新路径

06.05.2015  11:35

  为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有效解决农村群众看戏难的问题,从2005年开始,宁波市开展了“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并纳入政府实事工程,对送戏下乡实施财政补贴,以政府采购的方式,直接送到农村,并对演出剧团和剧目实行招标。“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按照“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群众享受”的运作模式,到2013年底,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近4000万元,送戏下乡12000多场次。在“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的示范带动下,下属各县(市、区)“天天演”活动蓬勃开展,率先在全国实现了“一村一年一场戏”的目标。2014年,宁波又对“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进行转型升级,推出了“天然舞台”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提高了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进一步促进了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和优质化。

  一、系统化设计方案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天然舞台”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实施方案》。

  一是明确组织领导。活动由宁波市文广新局主办,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由宁波剧院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各县(市、区)文广新局为各地活动的实施主体,负责落实演出场地和安全保障工作。

  二是合理分配资金。全年演出资金以定额方式下达给各县(市、区),资金分配额度以当地常住人口数和公共财政收入为主要依据,与当地常住人口数成正相关关系,与公共财政收入成负相关关系。2014年和2015年分别安排资金525万元和760万元。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天然舞台”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是厘清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各地在组织实施好“天然舞台”文化惠民演出活动的同时,担负起本地“送戏下乡”的职责,按照“一村一年一场戏”的目标,因地制宜设计载体,加大投入,完善机制,强化服务,有效解决基层特别是农民群众“看戏难”的问题,并纳入全市文化工作目标考核。

  二、规范化管理实施

  一是剧目采购。演出剧团及其演出剧目通过政府采购确认,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天然舞台”文化惠民演出资格认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面向全国各地国有剧团和优秀民营剧团。2014年中标剧团54个,2015年中标剧团66个。这些剧团中既有中央歌剧院这样的国家级院团,也有上海越剧院、安徽省黄梅戏剧院、广东省演出有限公司、青岛京剧院、上海演出家艺术团等省级院团,以及省内外的民营剧团。

  二是点单确认。各县(市、区)文广新局按照所分配的资金额度自主选择演出剧团及剧目,制订年度演出计划,合理安排剧目和场次,并分解至各乡镇(街道)。计划安排报市文广新局审核通过后实施。在点单的过程中,要求演出剧团以国有剧团为主,民营剧团为辅,民营剧团演出金额不超过30%,演出剧目兼顾不同观众群体,除传统戏曲外,适当安排儿童剧、话剧、综艺等剧目,同时安排一定场次进校园、企业和工地。

  三是演出实施。演出活动由市文广新局委托宁波剧院具体实施。宁波剧院根据各地汇总情况对演出剧团、日期、档期进行统筹安排,分别与剧团和演出场所签订合同,组织演出的配送和实施。2014年,“天然舞台”共演出630场次,其中国有剧团演出125场次,遍及全市209个演出场所(点)。

  三、市场化推进运作

  一是委托运作。“天然舞台”由宁波剧院负责具体运作,在演出组织实施上,充分利用人才、资源优势和长期积累的丰富经验,为基层提供点单咨询、场馆建设、配送操作等服务,缓解基层人手紧、力量弱、不专业等矛盾,提高演出活动组织的专业化程度和组织效率。同时,市文广新局也可以从具体事务中脱身,变“运动员”为裁判员。

  二是低票价运作。为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改变“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免费看戏的现象,采用低票价制度,除特殊群体和进校园、企业、工地以外,一律按照票价销售,票价不得超过50元,票务销售所得用于场租补贴、运营补贴以及票本制作、演出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