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建立三级质量监管机制 管好松材线虫病除治最后一公里

08.03.2021  15:22

  长兴县认真贯彻落实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百千万”督查行动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专职护林员改革以来形成的人员和制度优势,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监管机制,全力抓紧质量这个核心,切实管好松材线虫病除治最后一公里。

  一是成立工作小组,定期“”。该县林业局组织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制定督查方案,每月对全县15个疫区乡镇的松材线虫病除治情况进行现场督查,严格检查防治责任落实、除治质量进度和台账资料建立情况。同时,结合疫木进厂数量,动态统计松木与枝桠比例,对数量和比例均明显低于平均水平的乡镇加大督查频次。督查过程中,一旦发现除治要求不符、疫木管理不严、任务完成不实的,立即提出整改要求并全县通报。

  二是建立联动机制,每周“”。乡镇将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纳入疫点村个性化考核,进一步建立起乡镇林业工作站、行政村上下联动机制,每周落实专人对专业除治队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同时,在除治合同中明确除治质量与工资报酬挂钩,对松木枝桠未全部清理下山或松木枝桠进厂数量比例不符合实际的,一律视为质量不合格,返工不到位根据实际情况扣减除治报酬。

  三是明确护林职责,全程“”。将松材线虫病除治监管责任列入护林员管理职责,并明确具体考核规则,进一步调动和压实护林员监管责任。护林员全程上山跟踪检查专业除治队作业质量,每天详细记录伐桩清理高度、枝桠清理下山、疫木装车运输情况。对护林员发现问题瞒而不报的,将在年终考核时扣除相应绩效。

(长兴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