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监管有了新方向

15.05.2015  10:22
  5月1日,省交通运输厅正式施行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质量安全管理机制、管理理念、保障措施及对质量系统发展要求四方面为全省质量安全监管指明了发展方向,为进一步保障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顺利开展打下了更为扎实的基础。
  《意见》明确提出了用三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全面推行“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覆盖率达到100%等七大项目具体指标。
  《意见》重点突出了项目法人负责制,强化了总监负责制,提出了差别化监督理念并指出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县级质监机构的建立。
  《意见》还具体指出了浙江交通质监的改革发展方向,即今后一个时期内,重点对监理代建制的试点、第三方检测、特许经营(PPP、BT)等项目的监督管理方式进行探索和研究,以适应投资、建设模式变化的需要。
  “我们希望通过《意见》的出台,全面深化交通质监系统的改革,促进质量安全管理的转型发展,以法制化、规范化为引领,以专业化、精细化为保障,以标准化、信息化为手段,建立起职责明晰、要求明确、措施有效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厅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发展迅速
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良好,截止到9月底,12个重点物流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1.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