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陈述答辩

03.12.2015  12:46
      11月30日,201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陈述答辩在杭州举行,这是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继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之后的又一重要环节,进入现场评审的15家企业和3名个人进行了精彩的陈述答辩。活动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王青处长主持,全省11个设区市的近200位观众现场观摩,陈述答辩全程通过浙江在线网站( http://www.zjol.com.cn/ )向全社会进行网络直播。
      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是浙江省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包括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贡献奖,浙江省人民政府提名奖。“质量奖”授予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和环境保护的组织;“贡献奖”是为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在质量管理方法、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在质量管理理论研究、质量管理方法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每两年评一次,“质量奖”获奖组织每次不超过5个,其中中小企业不少于1个;“贡献奖”获得的是团队和个人,每次各不超过两个。“贡献奖”和“提名奖”每次合计不超过10个,评审标准采用国家标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
      目前,我省11个设区市和90个县(市、区)已全部设立了政府质量奖。各级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共计1433家,其中省级25家(其中5家为提名奖),市级238家,县(市、区)1170家,各级政府累计奖励金额9000余万元。全省实施卓越绩效企业总数达5600家。在各级政府质量奖的引导带动下,全省各行业涌现出一批注重质量创新、追求卓越的典范。事实证明,历届获奖企业都能够在自身实现经济效益、保持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也为地区经济和所属行业的进步作出了贡献,成为卓越绩效管理实践的标杆典范,带来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遵循着严格的评审程序,包括资格审查、资料评审、顾客满意度调查、现场评审、陈述答辩、审查表决、社会公示和审定批准等多个环节。今年我省开展第五届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自4月份组织申报以来,全省共有40家组织、2个团队及7名个人申报省政府质量奖。目前已完成了申报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等程序。
      本次陈述答辩由自我陈述、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组成,省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特别邀请了7位国内知名质量专家担任评审组成员,对受评企业和个人进行提问。现场气氛热烈,点评精彩犀利,专家打分全程公开。陈述答辩得分是对现场评审得分的修正,将按照规则计入受评企业和个人评审总分,作为最终评价获奖单位和个人的科学依据。
      在陈述答辩环节中,15家企业高管答辩团队和3名受评个人介绍与分享了其成功经验,他们坚持走以质取胜、转型发展之路,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值得全省广大企业认真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