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重拳出击水路货运船舶安全整治 巩固海上安全运输生产稳定形势
近期,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内连续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舟山市海上安全事故险情也屡有发生。水运企业中普遍存在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自2017年3月15日开始,舟山市港航局开展了为期1周的春季水路货运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即“春雷”行动),16日,舟山市政府进行统一部署,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集中对水路货运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一、抓部门协作,推动行动开展
一是联合海上执法部门,同心协力。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市港航局积极主动对接海事、边防等涉海部门集中开展水陆执法巡查,共同开展临时装卸作业点、水域进出船舶全域巡查活动,有力地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积极争取属地政府配合支持,切实形成执法合力,保持高压打击态势,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此外,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海域、重点企业的执法频次,并根据统一标准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移送、查扣工作。
“春雷”行动以来,市港航局共联合海事、边防等部门检查船舶114艘,其中对27艘违法违规船舶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理,同时对7艘船舶实施了强制留滞,12名涉嫌无证驾驶的船员移交边防部门处理。
二是联动县、区分局,全面动员。为确保在10天内检查辖区水路货运企业达到50%以上,市港航局建立局领导督导联系机制,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挂帅对各分局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导,并深入企业开展检查,交流安全管理工作。同时,为实现市局和分局上下联动,市港航局派遣51名机关工作人员到各分局参加执法检查,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各分局根据辖区航运企业数量和执法力量情况,共组建22个检查组,明确166家企业作为检查对象。
三是联手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积极联络媒体部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受众面广的优势,通过电视、报刊对“春雷”行动进行全程关注报道。3月14日,舟山电视台、舟山日报对“春雷”行动动员部署专题报道,3月24日舟山日报对“春雷”行动纪实跟踪报道。现场检查中,各分局还邀请县(区)新闻媒体记者现场报道7家航运企业,各港航艇随船携带宣传条幅。通过强化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高压声势。
同时,利用短信平台、QQ群、微信等媒介把“春雷行动”精神传达到每家港航企业、在建工程和每一个员工;加强现场宣传引导,各港航艇随船携带宣传条幅、登船宣讲等,督促企业自查整改,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广泛宣传报道水路货运船舶安全整治的有关法规政策,扩大社会知晓率,进一步强化各水路货运企业和船主安全生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其进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努力实现水路货运船舶运营规范、有序。
二、抓重点检查,强化行动手段
一是明确重点检查对象和内容。市港航局针对辖区港口临时装卸作业点、在建水运工程、航运企业、船舶数量众多,分布分散的现状,第一时间予以明确重点检查危险品运输企业、砂石运输企业、重点安全监管企业,检查企业数量要达到全部企业数的50%以上。
为明确安全检查内容,市港航局专门编制《舟山水路货运行业春季安全专项检查表》,列出14个检查项目,并逐项解读,各分局也对具体检查内容进行了培训和讲解。“春雷”行动中,全市共检查航运企业166家,其中重点检查了危险品运输企业86家、砂石运输企业22家、重点安全管理企业41家,基本实现了重点企业全覆盖检查。
二是强化非常规巡查手段。“春雷”行动中,通过加大周末巡查和联合巡查力度、频次,错时、蹲点巡查,对海域陆域不间断开展巡查,从而发现常规检查容易忽略的诸如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管理有漏洞等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同时,市港航局增加“电话检查+现场突击核查”方式,压缩企业敷衍检查的思想空间,切实提高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意识。
三是切实把握行动主动权。从“春雷”行动正式启动,市港航局按照“动员部署、企业检查、警示约谈、整改复查”四个阶段,对应宣传、自查、检查、督查、巡查、蹲守等方式,逐项推进,让企业、监管对象逐渐走出“检查走过场”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去适应水路货运船舶安全整治行动的严要求、高标准,从而进一步提高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有效落实、结果可控。
三、抓隐患消除,夯实行动实效
一是清单式通报,实时消除安全隐患。当日检查结束后,市港航局组织各分局检查小组对隐患和问题逐一分析研判,及时进行归类划分,查缺补漏,逐一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期限,清单式编号上挂网络通报,实时跟踪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逐一清单销号,确保专项行动保质保量完成。对存在明显违法问题的企业,移交相关部门立即开展立案调查处理。目前,针对162家航运企业检查中发现的434个安全隐患及问题,已完成整改的隐患和问题266个;立案调查航运企业26家,目前已结案3起,罚款0.3万元人民币。
另一方面,海上巡查组对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船舶,及时反馈有关业务部门对所属企业开展全面检查。目前,将11家企业存在的问题通报给了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将7家企业存在的问题通报给了属地政府。对前期要求企业现场纠正的问题也一并列入检查记录,限期整改,消除死角死面,不留安全隐患。
二是当场签订承诺书,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春雷”行动检查中,企业主要负责人、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全部到现场,并当场签订《舟山市水路货运企业安全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旦违反,自愿接受管理部门的处理。目前166家企业全部签订了安全承诺书;同时,对存在较多问题的航运企业采取警示约谈、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等举措,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给企业以极大震慑,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是市、县两级重点警示,逐个开展企业约谈。检查中发现航运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共434个。根据《舟山市港航管理局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市县两级港航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涉及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所属船舶近两年来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安全隐患较多且较为严重、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安全管理水平较差的84家航运企业开展安全警示约谈。3月24日,市港航局主要负责人对16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了安全警示约谈,各分局对剩余的68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安全警示约谈,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规范自身生产经营行为,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坚守安全生产底线。
通过近期整治,舟山市水路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船舶运营总体规范、有序,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浙江省港航局、舟山市港航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