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就印发干部工作有关文件答记者问

27.10.2015  10:57

为深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今年以来,省委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加强“三好”建设意见》)等干部工作有关文件。这是新形势下我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构成我省干部“”“”“”的“组合拳”。近日,省委组织部负责人接受采访,就有关文件回答本报记者提问。

记者:请谈谈为什么要打干部工作“组合拳”?这套“组合拳”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从2014年开始,中央修订颁布《干部任用条例》,制定印发《2014—201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重要文件。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干部能力不足、担当精神缺乏、不作为等问题。这些新要求,需要通过制定配套制度和具体办法,加以细化具体化规范化,有力保障落实。根据中央的新要求,省委先后制定印发《加强“三好”建设意见》、《关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治理为官不为的若干意见》(简称《治理为官不为意见》)、《浙江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简称《推进能上能下实施细则》),省委组织部配套出台了《浙江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动议工作办法》等“五个办法”(简称《干部选拔任用“五个办法”》)等文件。这些文件共同构成我省干部工作“组合拳”。这套“组合拳”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从严从实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全面落实选拔好干部、从严管理干部等新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提出的要求,以加强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建设为统领,把中央精神和要求体现到我省干部工作的各个方面。二是涵盖干部“”“”“”的全过程。在干部工作有关文件中,《加强“三好”建设意见》是管总的,对干部“”“”“”提出全面要求;《干部选拔任用“五个办法”》、《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简称《纪实工作实施办法》)侧重在干部“”,《治理为官不为意见》、《推进能上能下实施细则》侧重在干部“”,《关于构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机制的意见(试行)》(简称《综合分析研判意见》)、《关于浙江省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操作规程》(简称《提醒、函询和诫勉操作规程》)等文件侧重在干部“”。这些制度文件,形成涵盖干部“”“” “”的制度体系,努力使干部“”要规范、“”要明白、“”要从严。三是注重务实管用。充分考虑干部队伍建设的区域差异、层级差异、类型差异,既提出一些明确的原则要求和务实管用的具体措施,督促各地各单位贯彻实施,同时又注意留出空间,鼓励基层结合实际加强探索。认真总结我省干部队伍建设的做法经验,用制度形式予以总结完善,既贯彻中央精神,又体现浙江特色。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见习编辑 汪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