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贝尔康药业有限公司-准予行政许可

19.03.2015  23:46
单位名称/申请人: 浙江贝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 郑雪彦           你(单位)于 2015年1月23日提出的药品批发企业GSP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市受201501205)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于2015年2月25日至3月9日公示,3月2日收到电话举报,3月17日飞行检查核实未发现举报中存在的问题。拟于发证。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