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禁猎令”7月1日起全面实施

15.06.2017  10:32

  当“神话之鸟”中华凤头燕鸥“惊艳”亮相韭山列岛保护区之际,一个最严的、全新的“禁猎令”正式公布。日前,象山县政府下发《关于公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及禁猎工具和方法的通告》,对韭山列岛保护区等6个地区全面禁猎。该通告从7月1日起实施。

  通告明确,象山县的禁猎区包括6个:韭山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渔山列岛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花岙岛县级自然保护区、檀头山岛县级自然保护区、松兰山旅游度假区(沿海一面坡)、半边山旅游度假区。禁猎期则规定鸟类全年禁止狩猎;兽类、两栖类、爬行类野生动物禁猎期为每年4月20日至10月20日及春节期间的农历十二月二十五至正月初八。

  此外,通告还明确了禁猎工具、方法。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

  保护野生动物,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努力,也需要志愿者、民间团体加入到保护队伍中来,壮大保护力量,扩大保护视野,形成保护机构与社会团体和公众协同作战、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让我们一起来守护大自然的美丽精灵。(宁波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