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局全面推进“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成效初显

14.11.2015  01:52
    随着网络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实体店转战电商、微商,与此同时,不时开起的“私家订制”、海外代购,也给网络经济监管带来了挑战。无证照经营、虚假广告、食品安全等等,应对电商野蛮生长带来的诸多问题,象山县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出击,结合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清网行动”。自今年以来,已查办各类网络案件7起,查办范围涵括无证照经营、 冒用公司名义、发布虚假广告、销售不安全食品等违法行为。
   顺畅发现机制,“以新带老”。 应对网络监管相较于传统片区监管的新特点,象山县局特别注重发挥年轻干部的优势和作用,“以新带老”,在基层建立以年轻干部为骨干力量,各巡查队长、稽查队长为重要补充的网络监管巡查小组,基本实现了对辖区网络经济网上巡查和实地监管的全覆盖。发现机制的顺畅,确保了对网络违法行为的及时、有效查处。该局今年查办的7起网络案件,均实现了第一时间发现,即第一时间查处。
   加强平台管理,“以点扩面”。 象山主要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有两家——象山团购网、象山聚微乐微生活,而在上述两家平台的经营版块中,网络团购订餐都是一个重头项目。因此,在对网络平台的管理中,象山县局确定了“两个点”,即以两家主要第三方交易平台为重点管理对象,以网络团购订餐为重点规范项目。通过“两个点”管理,第三方平台已能做到对团购商品(服务)的供应者在上线前进行实地调查,并建立对团购商品(服务)质量的审核、记录、保存交易信息等制度。而针对平台没有对团购商品(服务)供应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进行索要并存档的问题,执法人员也给予行政指导,从面上避免无证照经营等信息在平台的发布。
   加大查办力度,“以法为教”。 一是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今年4月1日,象山局执法人员在查阅微信朋友圈时,发现某副食品店营销的鳕鱼片、麦丽素等预包装食品的外包装均未标注生产厂址、厂名等信息,该局随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实地检查,并对现场33盒该类食品当场扣押。二是对网络违法广告保持高压态势。网络成为广告重要传播媒介的同时,互联网也成为了违法广告发布的重灾区。今年,象山局“清网行动”即以网络违法广告为重点整治对象,查办的7起网络案件中,网络广告案件就有3件。三是对无证照经营开展集中整治。随着微信普及,今年新开设的餐饮店尤其是龙虾店有一个突出的变化,就是采用微信宣传的方法,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提前为饭店开业造势。针对这一现象,象山局提前介入,通过电话提醒、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手段,督促业主尽快办理相关证照。仅步行街区域,已对4家通过微信宣传的龙虾店发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其中2家迟迟未办理证照的经营业主进行立案查处。
   探索监管思路,“以此及彼”。 做实经济户口网络建档和网上标识工作,今年以来,该局共完成网络建档1686户,网上标识1542家。在此基础上,建立网上分类巡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从电信部门获取网站登记备案信息,比对市场监管部门经济户口信息,检查网站经济户口中各类网站的内容、网站经营者的开办资格和经营服务情况,并根据网站规模进行分类监管,对在网上巡查中发现有违法内容的网站,安排执法人员进行实地检查,对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管和处罚;建立健全网上消费维权体系,认真受理网络交易申诉举报,及时发布网络交易消费警示。与此同时,针对网络案件查办证据难固定、场所难进入等执法困境,该局积极探索监管思路,以快递业与网络经济紧密相联作为突破口,相继走访申通、圆通、顺丰、中通等快递企业,摸底网络经济。通过这种做法,初步摸清了辖区电子商务从业者的底数, 查找辖区企业网站、网店等信息,梳理后进行网络建档。进而明确网络经济监管对象,为网络经济专项整治活动、网络消费维权等打下基础。(俞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