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调解协会关于“服务G20 调解促和谐”的倡议书

11.04.2016  17:23

浙江省人民调解协会

关于“服务G20 调解促和谐”的倡议书

(2016年4月6日)

 

全省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各人民调解员:

服务G20 调解促和谐”是全省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各人民调解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按照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人民调解协会名誉会长王辉忠和省司法厅的工作要求,全省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各人民调解员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意识,围绕办好G20峰会这个工作圆心,以实际行动参与“服务G20 调解促和谐”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努力实现所辖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无民转刑、无非正常死亡、无群众性械斗、无集体上访”,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6%以上的目标,并以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制度、保障等建设,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各项工作成效。因此,我们倡议­­如下:

(一)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全省各村居(社区)、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做好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专业领域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排查,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排查工作格局。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要根据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段,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围绕现阶段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劳资、民间借贷、房产物业、医疗、金融、环保、互联网电商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深入开展排查,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早稳控”。

(二)扎实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对于邻里、婚姻家庭、人身伤害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要坚持及时就地化解;对于多年积累、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各类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就地予以化解;对涉及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物价消费、旅游、商贸等特殊行业和专门领域的纠纷,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部门以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力量,及时化解;对于有可能激化或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要高度警惕,及时报告,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作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形成现实危害。

(三)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形式。 要适应时代新发展、顺应群众新期待,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大力推行“互联网+调解”模式,通过开通人民调解微信公众号,开展QQ调解、微信调解等线上调解方式,对矛盾纠纷进行网上实时调解,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要求。要积极向省《浙江人民调解》杂志和“浙江人民调解”微信公众号投稿,参与“服务G20 调解促和谐”主题征文活动,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认知度和社会公信力。

全省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各人民调解员要有 功成不必在我 ,建功必须有我的境界。以高度的社会责任心,及时发现各种矛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投入到“服务G20 调解促和谐”人民调解专项活动,为办好G20峰会、实现新发展贡献我们的一份正能量。

 

浙江省人民调解协会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