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串货的空调买单?

18.08.2015  19:57

新买的空调内机和外机上的出厂编号都被损坏了,我打电话给总公司,客服说这种情况不保修,这可怎么办!”近日,青田温溪镇的张先生夫妇在温溪某家电经营部花3100元购买了某品牌的一台变频空调,安装后发现空调内机和外机上的出厂编号都被损坏了,品牌客服表示此类空调厂家不予以保修,张先生提出退货,店家同意但要求拆装费由张先生自行承担,双方协商不下,夫妇俩遂到青田县温溪消保分会进行投诉。

调解中,店家承认这台空调是串货机,是从温州的经销商处购入的,同时提出,尽管在销售时未主动向张先生告知串货机的事实,但张先生在店内看样机时,样机的出厂编号也是损坏的,且该空调的销售价比其他店更便宜,店家由此认为张先生对串货机的事实应当是知情且认可的。此外,店家在提供给张先生的票据上标注了保修期,即使厂家不保修,店家也能通过其他渠道履行保修的义务,因此退货产生的拆装费应由张先生自行承担。

据了解,“串货”是指由于不同区域定价不同,为了谋取非正常利润,某一区域代理商将自己的产品销售到了其他同一品牌代理商的代理区域的行为。串货既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品牌形象,更使消费者无法享受正常的售后服务保障。通过联系该品牌的客服以及青田地区总经销商,工作人员了解到,该品牌每台空调在出厂时都带有独立的“身份证”——出厂编号,以便于追踪和识别,同时出厂编号也是厂家进行保修服务的凭证。反之,若是该条形码被损坏,即使是正品中的串货机,也无法享受厂家的保修服务。

工作人员严肃地批评了店家,并告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宣传行为。且消费者购买商品一看质量,二看售后,在出厂编号受到损坏的情况下,空调的真伪既无法得到保证,厂家的售后服务也无法享受,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终,店家同意将空调退货,并自行承担200元的拆装费用。

青田消保委就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一要做好事前功课,可通过拨打品牌客服热线对商品的性能、真伪辨别、售后服务及专卖网点进行详细了解和咨询,前往正规商场和专卖店购买;二要处处留心眼,对出厂编号这类关键信息保持留意,对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商品格外留心,对大中型家电的安装要留人在场,避免因为自我疏忽或安装时的操作不当产生问题引发纠纷;三要索取及保留购物发票,便于在产生消费纠纷时作为维权凭证。(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