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运用枫桥经验,维护林区治安

10.09.2018  13:12

  近日,诸暨森林公安接到举报有人在挖山修路破坏林地,造成生态破坏。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勘查,并予立案调查。调查中发现10多户群众因该案受到牵连,山上不少林木遭到毁坏,由于被毁林木已灭失,无法测算具体损失,赔偿问题无法得到解决,群众意见较大。执法人员将这一情况向大队领导反映,诸暨市森林公安局局长郭尔飞当即作出指示,不能一罚了之,必须妥善解决群众的损失赔偿问题。随后经多次协调取证,并挨家挨户向受损农户了解情况做工作,最终达成满意的调解方案,农户也得到了合理的补偿。

  9月前后,正是香榧采摘季。赵家、东和等地的榧农们举家出动,喜迎丰收,但由于采摘人员密集,且有一部分人年纪较大,在这丰收的喜悦中却往往伴随着各种不稳定因素,纠纷、事故时有发生。为预防此类事件发生,诸暨市森林公安局以林区警长制为依托,指派民警,并联系当地村镇干部,组成林区警长队伍,提前到香榧森林园区等重点采摘区域护林巡山,就地帮扶林农,化解纠纷。

  高枝上的香榧果需要上树一颗颗采摘,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林区警长们便随行携带急救用品、水和加固用绳索等物品,加固爬梯,分发急需用品,提醒林农注意安全,遇年长的采摘者则帮忙挑担运货。一旦出现纠纷则第一时间介入,避免事态升级。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采摘井然有序,未发生大的纠纷或事故,切实保障了林农的利益。

  作为执法者,机械的运用法律法条,把案件做得再漂亮也不一定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认可,诸暨市森林公安局正是看到这一点,全员上下始终牢记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把“枫桥经验”这一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法运用到执法工作中去,积极解决林区群众纠纷,帮助困难林区群众,确保林区长治久安。(诸暨市农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