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被评为省平原绿化行动先进集体

06.01.2016  19:11

  近日,省委、省政府在杭州召开全省林业工作会议,表彰了全省“1818”平原绿化行动先进集体和个人,诸暨市荣获先进集体称号,市林业局吴建新被评为先进个人。

  “十二五”期间,诸暨结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和“美丽诸暨”建设,积极开展森林屏障、森林通道、森林村庄、森林城市(城镇)、森林网格、森林文化等六大重点工程建设。全市完成平原绿化45354.4亩,完成省下达33000亩计划的137%;全面完成了境内高速公路、铁路、县道以上主要道路和河道两侧的绿化任务,平均绿化率达96%以上,绿化面貌有了较大改变;新增省、绍兴市级森林城镇13个,省、绍兴市级森林村庄58个。(诸暨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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