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诸暨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5.02.2017  10:32

  近日,浙江省诸暨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本次核准发行企业债券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期限7年,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票面年利率。该企业债券采取实名制记账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募集的23亿元资金中,7.2亿元用于出资设立浙江诸暨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6.6亿元用于诸暨市高湖停车场项目,9.2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我委将协同绍兴市发改委、诸暨市发改局,督促该公司和主承销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的规定做好有关发行工作,确保债券顺利发行和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