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全力做好森林消防队员人身安全保障工作

13.07.2017  11:02

  森林火灾扑救是一项危险而艰巨的任务,随时可能发生人身意外伤亡事故。为解除森林消防队员的后顾之忧,提高消防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扑火战斗力,诸暨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森林消防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诸暨市是浙江省最早开展森林消防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县(市)之一。6月6日,诸暨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再次发文部署开展2017年度森林消防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要求各地组织森林消防队员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每人每年400元,保额52.16万元,保险范围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等,从而实现了森林消防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为解除森林消防队员后顾之忧、充分调动森林消防队员扑救森林火灾积极性、有效提升森林火灾扑救效率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5月20日,店口镇专职消防队队员张旭栋在扑救火灾过程中,造成左眼球破裂和右手刺伤,目前正在治疗之中。张旭栋同时也是店口镇森林消防中队队员,店口镇为其办理了森林扑火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得知上述情况后,市森林消防办于第一时间向投保公司报了案,公司表示可以理赔,鉴于其还在继续治疗之中,市森林消防办将继续进行沟通和协调,尽全力为其争取最高标准的赔偿。

  据了解,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森林扑火队员们反映很好,都说:“政府为我们办了一件大好事,让我们吃了一粒定心丸,我们要更加自觉地积极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为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诸暨市农林局对市级三支队伍(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森林消防队、市人武部森林消防队、武警诸暨市中队森林消防队)按要求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予以100%的保费补助。对参加森林扑火队员意外伤害保险的镇、乡(街道)及有关单位,给予50%的保费补助。(诸暨市农林局、诸暨市森林消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