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照”司机请假接私活 苍南一队长受贿八万元被告

30.10.2014  21:46

  中新浙江网10月30日电(记者张茵 汪恩民 实习生陈增杰 通讯员李查)10月29日,温州苍南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受贿案件,苍南一路政中队长郭某,因收受贿赂8万元,放行下属不正常请销假与超载运输,被请上被告人席。

  陈某是苍南某路政中队的驾驶员,平时他私下里还承包一些工程项目。为了工程上的事,陈某经常迟到早退,有时还请假好几天。

  为了方便请销假,让队长郭某对自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能多关照自己承包工程以及涉及的车辆超载运输,陈某决定向郭某套近乎。

  2012年以来,在郭某担任苍南县交通局路政大队龙港中队中队长期间,陈某共向他送了八万元。而郭某也对陈某承包工程期间所涉及的工程车辆超载运输及其本人不正常请销假等事项给予关照。

  法庭上,郭某交代,第一次陈某送给他六万元,往后又分两次送了两万元。送钱的时候,陈某也没讲什么,但两人彼此心照不宣。

  公诉人认为,郭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七年。

  郭某的辩护人指出郭某是初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经全部退出赃款,希望从轻处罚。

  记者了解到,对于该案苍南法院未当庭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