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落户诸暨

08.05.2015  14:41

        保险柜里藏着一个骷髅,打开收纳箱,里面是一把锄头、一个手机套和一块木板……5月5日,浙江省诸暨市最奇怪的“仓库”在苎萝路挂牌。这是浙江省第一家公检法一体的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所有稀奇古怪的物件,只要是涉及刑事诉讼案件的的,都将统一收纳在这里。据了解,这也是全国首家公检法一体的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

  诸暨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面积约1200平方米,在原城中派出所所在地,“承包”了二至四层办公楼。该中心有14间物证保管室,分得很细,几乎所有类别的物证都能在这里找到归属地,有普通物证、淫秽物证、涉密物证、贵重物品物证、毒品物证、光电磁介物证、血样卡物证、病理组织物证、骨骼物证9大类。物证室的配置也相当高端,门是防盗铁门,进出有指纹锁,每一间物证室都配有对角监控、空调、湿温度计和新风系统,一些房间还配备了保险柜,物证进入到这个仓库,相当安全!中心还为所有财物配置了个二维码,“一案一档、一物一号”,办案人员通过案件编号查找或警用手机APP扫描就能快速找到它在哪个房间,实现“以号找案”“以码找物”。

  为什么要建这样一个仓库?诸暨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徐岳新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涉案财物处置过程中,曾经发生过随意扩大查封、扣押、冻结的范围,贪污、丢失、损坏、截留、挪用、私分赃款赃物,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而不解除,该返还被害人的没有及时返还等问题,群众对此颇有怨言。今年年初,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由诸暨市委政法委牵头,数次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就涉案财物移送、信息审核、实物处置等内容展开会商,并于4月20日出台《诸暨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所有涉案财物都须统一放置。“以前,公检法各单位的涉案物证都是自己保管,而有了这个物证中心,所有涉案财物都放在一起,这在全省是第一家。”诸暨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张永明介绍说,依靠物证中心建立的涉案财物信息共享平台,将检法两院涉案财物数据信息统一录入,实现信息共享和涉案财物电子化移交,有效规避了涉案财物损毁、丢失以及办案人员、保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同时,这个平台还与打防控涉案物品数据库对接,直接调用相关数据,倒逼办案单位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实现网上监督,确保数据录入实效性。

  “有了它,财物的来源、去向、保管、移送和处理都在平台上公开,能有效遏制司法腐败和防范涉案财物暗箱操作。可以说,通过这个物证中心,将所有涉案财物都锁进了制度的‘保险柜’”。徐岳新说。

  据介绍,目前,该平台已录入3部门3大类16种4282项信息。